1776年,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会后发表了著名政治文件《独立宣言》。该宣言的发表被认为是美国独立和建国的标志。不过这只是在形式上宣告了美国的诞生。
在我们一般的记忆中,美国诞生于1776年,英国于1783年正式承认了美国的独立。然而美国却是在1787年才颁布了宪法以及选出了第一届总统。那么问题来了:在1787年之前的美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严格来说这段时间的美国不具备一个近代民族国家所有的核心要素,即拥有统一主权的中央政府体系。这十年(1777-1787),美国更像是一个“地理名词”,一个非常松散的邦联集合体。
独立战争期间的北美十三个殖民地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揭开美国1777年至1787年间的政治面纱,探寻这个“国家”在这十年里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以及如何获得新生。
1776年的《独立宣言》太有名了,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一重要的世界性政治文件。但它只是一种政治表达和象征,这一时期对于美国初期的政治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件是第二年,即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正是这个文件塑造了美国的政治结构雏形,也是它将美国带入了一个“地理名词一般的”邦联时代。
民族国家是近代以来的一种新型国家形式,按照普遍的原则,一个政治实体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最根本的要具备三个核心要素:人口、连续的土地以及拥有统一主权的政府。然而1776年所确立的美国,实际上根本不具备拥有统一主权的政府。这一点我们从1787年宪法的制定也能看出,这部宪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出现的。
1777年的《邦联条例》(全称为《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它于1781年生效)确立了十三州所组成的邦联名叫“美利坚合众国”。但却没有赋予这个“国家”真正的统一主权。因此我们看见的是一个“怪胎国家”。该条例是这个规定的:
美国地图
各州均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凡未经本条款明示授给合众国之各项权力,司法权及权利,均由各州保留之。基于共同安全,确保自由与增进各州彼此间及全民福利,各州一致同意成立坚固之友谊联盟,相互约束,协助抵御所有武力侵略,或以宗教、主权、贸易或任何其他借口而发起之攻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所谓的美国只是一个“友谊联盟”,各州都拥有独立的主权和军事权力,他们仅仅是抱团取暖,共同结成一个联盟来互相支援和互相帮助。甚至当某一个州的犯人跑到另外一个州时,该州都有权利将其“引渡”。这已经很明显的表明美国根本就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还有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在邦联体系下我们看不到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甚至连一个全国性的最高法院都没有。也就是说在这十年间,美国没有什么联邦政府和机构,也没有总统,更没有最高法院。仅仅有一个能在形式上表明美国还是一个“主权国家”的邦联议会存在。
这个邦联议会也是非常的松散和软弱。这个邦联会议仅仅是用来对外代表美国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以及各州协调利益和政策的平台。虽然该条例赋予了邦联议会一些名义上的宣战权、经济权和外交权的等权利,但做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实际权力依然是由各州共同拥有和主导的,例如:
第二届大陆会议1776
除非经九个州一致同意,合众国议会不得从事战争或于和平时期颁发逮捕及报复特许证,或签订条约、缔结同盟,或铸造货币并规定其价值,或核定国防或任何一州之防务及全民或任何一州人民之福利费用,或以合众国信用举债,或议定应建造或购买之战舰数量及征召陆海军之数量等等。
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邦联会议仅仅是美国独立和存在的象征以及各州协商政策的平台而已,其拥有的权力不是被限制就是仅仅存在于表面。根本无法应对独立之初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因此我们所认识到的就是,这不像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利益集合体”。当然,对外还是代表了美国一个整体。尽管如此各州拥有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也让这种代表变得有名无实罢了。因此小编把此时的美国称作是一个“拥有统一名称的地理名词”。
这种情况和德国在统一前确立的北德意志联邦体系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还不如德国。1867年在普鲁士的推动下,北德意志联邦成立,后来不但出台了宪法还确立普鲁士国王为联邦的元首,兼任军队最高统帅,还掌握了所有的外交权。由此可见还未统一的德国都能拥有这么集中的权力,还有共同的元首和统一的外交权。而独立的美国却不具备这些,甚至找不到一个能代表美国的国家元首。
北德意志联邦
二、邦联体系出现的背景和所带来的问题
为什么独立后的美国是这样一个“怪胎国家”呢?即使不是说要建立一个高度统一的、像当时欧洲普遍存在的君主制国家那样,至少也要有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体系吧。但是这一点美国当时都不具备。这当然是和美国独立之前的政治文化和价值有关了。
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天生就带有“理想化色彩”的政治实体。从十七世纪初的五月花号公约就知道,这是一个带着“自由和民主”色彩的新大陆。他完全不同于同时代的欧洲国家。正如这个公约所说的那样:“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也就是意味着,在北美殖民地,这种自由和平等的理念是随着殖民地的建立就出现了。以至于他们认为一个统一的主权政府体系会损害到各州的利益和自由权利。
更重要的是,在美国尚未独立之际,各殖民地实际上早就形成了自己相对独立的司法和行政体系,而且早一点的殖民地,像佛吉利亚他的自身规范几乎存在了一百多年了,很显然是不可能就改变的。
佛吉利亚州在美国的位置
也就是说早在美国独立很久之前,各个殖民地就已经形成了自治体系和制度。同样在1619年的佛吉利亚殖民地就已经通过法律选举产生了自己的议会;康涅狄格和宾夕法尼亚两个殖民地也很早就颁布了《基本法》。因此在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殖民地自治实践中各殖民地就形成了自己本身较为完整的制度形式,而且各有特色和特点,俨然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政治文化实体。因此要想一下子就让他们把这些权利让渡出来是很难做到的。
同样,大家都知道北美的独立战争之所以爆发就是英国朝野的统治破坏了殖民地的自治权和自由权。英国当局居然绕开殖民地议会就直接征税,这是殖民地绝对不能容忍的。《独立宣言》里面列举了大量英国政府压迫殖民地权利和自由的罪状。因此北美的独立是为了保证各殖民地(各州)的自由和发展权利不受侵犯,在这样的情况下,独立后的各州似乎不会同意建立一个有力的中央政府来“限制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他们想要的就是一个联合体来维护这些自由和权利。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独立后的美国会是这种罕见的“怪胎国家体系”了。
当然,这种体系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和发展挑战。由于不具备一个有效的、统一的中央政府体系,使得独立后的美国面临着严重的安全和经济、政治危机。
《独立宣言》
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急需维持独立的成果和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最关键的就在于要有钱(还欠有战争外债呢)。虽然《邦联条例》规定各州按一定的土地所有比例出钱给合众国邦联议会用于各种建设开支。但太少了,连还债都不够。而由于没有征税权和统一的主权政府机构,也就没办法面对这些危机。此外军队建设问题也是关键,英国一直想着反扑,缺乏统一有效的军队建设机制和统帅。同样这种松散的体制下,国内市场的统一问题也是一个阻碍美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资本主义经济靠的就是自由流动的市场,而各州似乎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壁垒,到处都是障碍,严重的损害了邦联的经济发展。
三、联邦制度的诞生:美国不再是一个“地理名词”,成为真正的国家
有一点是必须强调的,这十年邦联体制实际上也是美国政治体系的一个奠基和雏形。它奠定了很多基本的原则和理念,只是不符合现实的需要,它让美国变得太软弱,以至于不像一个国家。那么要做的就是改变它,建立一个统一的主权中央政府。
面对邦联体制带来的问题。美国政治精英们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逐渐形成了联邦党和反联邦党两个政治派别。前者主张建立一个有力的联邦政府,包括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来有效管理国家;后者依然主张邦联体制,反对这样一个强有力的政府。
最终在杰斐逊等联邦党人的有力倡导下,美国还是迈向了关键的一步,即制定合众国宪法,改变国家的体制。就这样,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诞生了,它表明美国由邦联向联邦转变。实际上它才是真正的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出现的标志。
三权分立
该宪法最大的贡献就是建立起三权分立的联邦中央政府体系。它给予了美国国会重要的权力:征税权、宣战权以及制衡总统的权力等等。大家只要翻开美国这部宪法一看就知道,该宪法前面几章都是在论述国会的权力,大篇幅的规定了国会所具备的权力。至于总统和最高法院的权力说的就少的多了。由此可以看出,他们还是不放心,生怕会出现一种强有力的力量来损害各州的权力,因此把主要权力放在国会,会让他们心里面踏实得多。
当然,这种国会权力主导的理念也是受到了英国“议会主权至上”的影响。在宪法的规定下,美国有了总统和最高法院。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的政治现实面貌,从此美国也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要素齐全的“主权国家”。尽管后来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届总统后,加上他本人,整个联邦政府行政机构只有五个人组成(还是可以看出他们不愿意联邦行政机构拥有大权)但还是表明美国有了统一主权的中央政府。
因此宪法的出台彻底扭转了美国的政治面貌
美国不再是一个仅仅是名义上的国家,也不再是一个地理名词。而是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从此美国走上了正式的发展道路,而且历史证明,这个制度设计是比较适合美国的。
总的来说就是,1777年的《邦联条例》让美国陷入了一个窘境和困境,由于缺乏拥有统一主权的中央政府,美国也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主权国家,更像是“地理名词”,这十年期间,美国就是个松散的利益集合体,甚至走在了瓦解的边缘(很多州单独和其他国家缔结一些经济和安全条约)。这十年可以说是危险的十年。不过随着宪法确立联邦制度以后,美国最终还是回到了正常的国家发展轨道之上,也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权民族国家。美国获得了新生。
自由女神
注:文章中的图片来源于网络
参考文献:《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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