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起算(揭秘)

 2025-08-11 19:27:01  阅读 344  评论 0

摘要:原创首发关于部分主张债权诉讼时效问题一、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例如2017年2月,乙方向甲方借款13万元,2018年2月甲方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乙方偿还2万元人民币。此时,甲

原创首发

关于部分主张债权诉讼时效问题

一、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例如2017年2月,乙方向甲方借款13万元,2018年2月甲方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乙方偿还2万元人民币。此时,甲方对乙方享有的13万元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自2018年2月起一并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由于该债权在合同订立时就产生,债权债务主体唯一,债务虽约定分期给付但实际是同一债务,具有唯一性。只主张某一或某几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

2、只主张本金债权的,如果本金债权与利息债权是独立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不能相互及于;

3、利息之债分为基本权利息之债和支分权利息之债,基本权利息之债是指尚未达清偿期的利息之债,这种利息之债从属于原本债权,所以原本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可以及于基本权利息之债;

4、支分权利息之债是指已届清偿期,但未清偿消灭的利息之债。其与原本债权是独立的两个债,故两债之间的诉讼时效中断效力不能相互及于。

二、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1、当事人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主张权利,也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故应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权利人提起的诉应该符合我国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或特殊诉讼要件的合法之诉,强调必须是合法的诉才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案件如果是不符合法定起诉要件的,则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因发现证据或出现新证据而重新起诉且被支持的,前一次起诉的行为应该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5、起诉后撤诉的,起诉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但已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将起诉的事实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时效自送达或告知之日中断。

与诉讼具有相同效力的诉讼时效中断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该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申请仲裁

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方式,当事人申请仲裁,表面其意图通过仲裁机构主张权利,与起诉具有相同的时效中断效力。

2、申请支付令

权利人申请支付令的,诉讼时效应从申请之日中断。如义务人提出异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终结异议程序裁定书生效之日重新起算。权利人另行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意图都是主张权利,与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行为本身也均是主张权利的行为,具有与诉讼同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必须是基于主张权利为目的,权利人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或失踪产生与诉讼同等效力的时效中断问题。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在权利人申请了诉前保全措施并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申请诉前保护措施之日中断,一直到法院相关法律程序结束后,而不是自向法院起诉之日中断。

6、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方式实现抵押权的申请,应该认定当事人一方主张了权利,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即使只主张抵押权,但由于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故也应该认定该主张对主债权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此当事人参加诉讼后,对参加人而言,与其相关的纠纷在通过法院裁决中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承认债务的意思表示明确,故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负有的债务,其被追加的行为具有时效中断的效力。

8、在诉讼中主张抵消

抵消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在诉讼中主张抵消,意味着债权人一方有主张权利的意思,应该具有时效中断的效力。

实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由于申请先予执行已被提起诉讼的行为包含,故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诉讼时效中断后的重新起算应自中断事由终止时开始,中断事由持续一段时间的,应自该期间届满以后重新起算。

3、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抵消,尽管未获得全部支持,但如果主动债权的义务人确是对方当事人,且权利义务明确合法,应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时未按照规定起诉或申请未被接受的,时效中断问题分两种:

如果由于被申请人错误,或法律关系不存在而导致申请不被接受的,则表明权利人未向真正的义务人主张权利或权利不存在,故申请不产生时效中断效力;

如果被申请主体正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由于无需采取诉前保护措施的,则由于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意思真实,尽管未被接受,申请行为具有时效中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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