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集團利用通訊軟件頻道以「幼幼」吸客。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經情報分析及調查後,3月30日採取代號「銳劍」的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操控未成年少女的賣淫集團,拘捕女主腦在內共4名集團成員,以及1名男嫖客,另尋獲4名被操控賣淫的少女。據悉,涉事集團分工精細,利用通訊軟件頻道,以「幼幼」、「初下海」、「任意調教」等露骨的字眼作招徠。另外,又以噓寒問暖及送禮等方式誘騙少女「下海」,其中有女童被集團開價2萬港元出售貞操,完事後只獲100港元酬勞,淪為他人的賺錢工具。
拘集團4人均有黑社會背景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表示,行動針對操控未成年少女的賣淫活動,過去數日成功瓦解一個賣淫集團,日前拘捕4名骨幹成員,包括一名37歲女主腦,涉嫌「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管有兒童色情物品」;3名助手分別是兩名19歲及29歲男子,以及一名18歲女子。他們均有黑社會背景。
另外,警方亦拘捕一名43歲嫖客,涉嫌「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警方亦發現4名被操控賣淫的少女,年齡介乎15至17歲。
賣淫集團利用通訊軟件頻道以「幼幼」吸客。
警方表示,被捕嫖客已被暫控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今早已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至於集團主腦及2名助手被扣查,警方指其中2男1女(19至37歲),已合共被暫控一項「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罪。
每宗性交易數千元 少女僅收數百元
而被捕的29歲男子,則被暫控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今日(4月2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至於18歲被捕女成員獲准保釋。警方調查行動仍然繼續,並會追查曾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嫖客,故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賣淫集團分工明細。
警方調查發現,集團運作超過一年,分工明細。女主腦年多前透過通訊軟件創立一個頻道,名為「波波陪你」,帖文以「幼幼」、「學生妹」、「初下海」、「任意調教」等字眼,及少女性感照片吸引嫖客,但不會標示價錢。當有嫖客表現有興趣時,女主腦會與其商洽價格,每一次性交易收費不一,約為6,000至7,000元,但少女實際只收到數百元。集團年多來操控至少10多名少女,每日最多會有數宗生意,故利潤甚豐,而骨幹成員本身無業,靠操控少女賣淫維生。
半山區地產經紀為熟客 買少女初夜被捕
至於助手則負責招攬少女及接送少女到不同酒店接待嫖客。他們的招攬手法包括在網上交友平台,又或者少女會流連的地方,例如遊樂場、球場等,與她們建立朋友關係,噓寒問暖,並以金錢及名貴禮物搏取信任及贏取好感,之後再用藉口提供賺錢機會,利誘她們賣淫,但最終少女只會獲取微薄回報。集團亦以名貴房車接送少女到不同地方及酒店接客,甚至提供住宿地方以窩藏離家出走的少女。
集團成員以名車接載少女前往不同地方進行性交易。
其中一名被警方發現的15歲少女,其家人於2月初向警方報失,之後一直被助手以朋友的身分,安排匿藏在酒店房間,照顧其起居飲食,「令受害女童覺得好過自己家人」,最終被誘作賣淫。消息指,主腦以2萬元向一名半山區地產經紀賣出少女貞操,並將少女送到對方住所進行交易,但最終只向少女支付100元的報酬,事後少女向警方披露事件,警方遂登門拘捕該名嫖客,據悉,該嫖客為集團熟客,有多次交易紀錄。
賣淫集團送冒牌貨騙少女入火坑
行動中,警方檢獲逾1.5萬元現金、名貴手袋、首飾、波鞋、香水等,並在其中一名助手的手機中檢獲數千段相信是兒童色情影片及照片,主要用作推銷。有關的名貴物品由集團成員送贈予少女,「令佢覺得對方真係關心佢,真係對佢好」,但警方後續調查發現,大部分的名貴物品為冒牌貨,但少女不懂得分辨。
警方檢獲一批名貴物品,由集團成員送贈予少女,惟調查發現大部分為冒牌貨。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李嘉蕙則表示,警方十分關注與青少年有關罪行,並留意到由今年1月起,西九龍有多宗同類型案件,共涉及 12 名未成年少女被不法份子操控從事賣淫活動。而當中大部份少女透過網上交友程式認識不法份子。由於疫情關係,警方了解到兒童及青少年比以往更加依賴網上識新朋友,但只靠網上溝通,根本不能夠了解朋友真正背景,很容易跌入不同陷阱。
籲家長要多留意子女去向及上網習慣
警方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家長要多留意子女去向及上網習慣,不時提醒他們上網時要份外小心,多與他們溝通,了解他們的生活習慣。如果發現子女突然有名貴物品,應了解他們是否墮網絡陷阱。如有懷疑,應報警求助。另外小童及青少年上網時不要接受網友禮物或金錢利誘,遇到有色情或性意味對話,千萬不要回應,亦不要在鏡頭前裸露,或者傳送裸照或短片予他人。如果有疑惑,要與父母、老師或信任的成年人商量。警方指,會繼續打擊型誘使或者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非法活動。
警方重申,「操控他人非法性交或賣淫」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而「製作或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可以分別被判最高8年及5年監禁。至於「與13歲同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可以分別被判最高終身及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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