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与法律(铅山)

 2025-08-11 23:06:01  阅读 697  评论 0

摘要:服了!竟有人为了一棵树大打出手... ...真的?竟有人为了一棵树大打出手,而且,还是一棵枯树?快搬好板凳,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案情简介何某母子与赵某系邻居,一直和平共处,去年年底,赵某锯掉了一棵枯掉的白杈树。何某母子认为这棵树长在自家菜地上,赵某不

服了!竟有人为了一棵树大打出手... ...

真的?竟有人为了一棵树大打出手,而且,还是一棵枯树?快搬好板凳,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

案情简介

何某母子与赵某系邻居,一直和平共处,去年年底,赵某锯掉了一棵枯掉的白杈树。

何某母子认为这棵树长在自家菜地上,赵某不能私自锯掉,遂到赵某家与其理论。赵某则认为此树并非是何某家的,双方开始言语攻击。

赵某情绪激动时上前拉扯何某母子,抓扯推搡间,何某被赵某殴打一巴掌倒地,何某母亲亦被拉扯摔倒在地……后经鉴定,何某母子造成轻微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秉着邻里和睦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何某母子对砍树之事耿耿于怀,加之赵某认为其已受到行政处罚无需再赔偿,调解无果。

法院认为何某母子和赵某系同村村民,本应和睦相处,何某母子未采取合理的处理方式,情绪激动辱骂赵某,激化了矛盾。赵某亦未谨慎冷静处理,在争吵中抓扯何某母子,加剧了纠纷发生。该案事故的发生,何某母子和赵某均有过错,法院判决赵某承担35%责任,何某母子承担65%责任,双方都息诉服判。

法官提醒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间发生矛盾时应本着和平解决的原则,冷静友好处理,才能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来源:铅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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