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
1月1日,宁波市北仑区通报1例新冠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防控办紧急提醒:
01 立即主动申报
请自12月18日起有宁波北仑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民宿)报备,并填写“重点地区入莲信息登记二维码”。对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莲人员,暂实行“14+7”健康管理;对从宁波市北仑区旅居史的来(返)莲人员,暂实行“3+11”健康管理;对从宁波市(北仑区除外)来(返)莲的所有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02 非必要不外出
元旦假期,人员流动性增加,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的县(市、区),外出务必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03 做好个人防护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没有接种或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及时接种加强针,尽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04 加强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编辑 | 楼 卉
通讯员 | 区卫健局 金 晶
责编| 馨 元审核| 凡 影
终审| 真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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