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图片(打人者陈继志就医后开出)

 2025-08-12 02:57:01  阅读 918  评论 0

摘要:最近网上有传言称“唐山打人事件”的主犯陈继志(就是在里边儿打人最狠的那个穿绿衣服的男的),曾在打人的当天晚上深夜两次就诊,而且是和受伤女孩儿同一个医院。并且获得了“中级伤”的证明,那这一决定到底会不会影响法院对他的判决?甚至于减轻他的罪过呢。陈继志深夜就诊

最近网上有传言称“唐山打人事件”的主犯陈继志(就是在里边儿打人最狠的那个穿绿衣服的男的),曾在打人的当天晚上深夜两次就诊,而且是和受伤女孩儿同一个医院。

并且获得了“中级伤”的证明,那这一决定到底会不会影响法院对他的判决?甚至于减轻他的罪过呢。

陈继志深夜就诊,是真的受伤,还是心怀鬼胎?

根据澎湃新闻的消息,也就是唐山打人事件发生的第5天,陈继志在当天凌晨6点来看过急诊。

而且是从别的医院转过来的。

眼角有伤,做了头部CT,没有缝针,也没有住院。

但有人查询到,当天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出车登记表上,也出现了陈继志的名字,出车时间是凌晨4点左右。

也就是说陈继志施暴后的两个小时去了两次医院,还不是同一家

这个操作又是为什么?

而当天陈继志的妻子兰某回应:“网友啥都不知道,等着看通告吧”

大家可以看到他的回应,异常的有底气,这又是为何?是背后有高人指点,还是他觉得丈夫这点事儿压根儿不算啥。

陈继志的伤到底是怎么搞的?

第一种可能,黑衣女子打的。

在这里我也不是为陈继志打人开脱,咱们实事求是的说,确实在沉寂之后打白衣女子的时候,有名黑衣女子上去给陈继志的头部来了一啤酒瓶子。

所以陈继志头部的伤,有可能是黑衣女子打的。

第二种可能,摔倒后磕伤了。

这第二种可能纯属就怪猪队友了。

在他们殴打女子的时候,陈继志搂住了白衣女子的脖子,而在外面儿突然冲过来一个男子,拖着这名女子就往外走,由于拖拽的力量太大,猛的一下子把陈继志直接摔在了地上。

第三种可能,为了规避罪责,自己把自己打伤了。

陈继志打完人后,可能一开始并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大错,以为和往常一样,运作运作这个事儿可能也就过去了。

没有想到监控视频传出去了,当天晚上就火了,他的心里可能异常的害怕。

那是否存在一种可能性就是陈继志故意把自己砸伤之后想要减轻自己的罪责?

这么做还是有可能呢,毕竟犯罪分子为了减轻罪责,经常利用一些法律上的漏洞来保护自己。

虽然不一定有用,但是他们依旧这么做。

第四种可能,在医院让认识的医生给稍微运作了一下。

其实第四种可能和第三种可能差不多,都是利用一些小漏洞,想要减轻自己的罪责。

那如果既想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又不想把自己受伤,花点儿钱运作运作或者找个熟人运作运作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那接下来压力就要给到医院这边了,好好查一查,这所医院到底有没有这个可能性?

中级伤是真的吗

最近喊到网友说凭什么女孩儿受的是轻伤,而打人的却是中级伤?

首先你得明白,他们两个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在司法伤情鉴定中不存在所谓的“中级伤”,伤情鉴定就三种,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

陈继志的“中级伤”可能是医院内部的一套伤情判断标准,这在司法鉴定中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如果陈继志想要验伤得去专门司法鉴定的医院

女孩儿的这个轻伤是司法鉴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而陈继志那个中级伤仅仅就是医院开了个诊断证明,压根儿就没有法律效力。

在全国人民都在看着这件事的情况下,他想用那个医院的诊断证明来减轻罪责,那基本也是不可能了。

那他的中级伤到底会不会影响最终的判决呢?

压根儿不会,该坐几年牢就得坐几年牢,而且根据他的前科以及来唐山的目的,很有可能会加刑

先不说前文中所说的,他那个医院诊断证明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

唯一存在争议的就是第一种可能,也就是头部的伤是被黑子女子用啤酒瓶砸伤的,那我们来重点分析一下。

黑衣女子确实砸了陈继志,这一点没有什么好避讳的,不过我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同伴被壮汉抽了耳光并有遭受进一步伤害的可能,黑衣女子出手解围在情理之中。那么是不是存在防卫过当呢?

也不存在。

我们来看看关于防卫过当这个词的解释。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而女孩儿砸了他头那一下,明显就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或者造成重大损伤。

所以这一点可以勿庸置疑,不会对陈继志的判刑造成影响。

另外,陈继志的罪责很有可能会加刑

虽然再去现在通告中只是说他犯的是一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案件 但是这起案子不仅仅是这么简单。

先不说陈继志前科累累,而且一直都处于刑拘在逃的状态,这次抓到了肯定会加判。

再看看他们这次来唐山到底是为了干啥?

想要聚众进行网络赌博,这肯定也是要加判的。

再来看看下面这两张图片儿里边儿涉及的更狠。

虽然不知道陈继志到底会不会符合上面这两张图片儿的标准,或者说符合大众心理预期判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

仅仅判一个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是不太可能了,肯定会加判。

结尾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陈继志想要通过他那个医院诊断的“中级伤”的诊断,来抵消他的罪责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且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加判,当然,最后的处理权在国家,我们只是说有很大的可能性。

另外希望这次“扫黑除恶”的风波,不仅仅是只针对于唐山,最好来一次全国方面的大清洗,让老百姓真正过上和谐稳定的好日子

最后,预祝“扫黑除恶”行动圆满成功。

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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