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满足三个条件)

 2025-08-12 03:30:01  阅读 71  评论 0

摘要:弹指一挥,首轮退耕还林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二十年整(2002-2022),在这二十年里,国家对退耕还林户给予了“8+8”的资金补贴,累计南方每亩补贴了2890元(前八年230*8=1840元,后八年125*8=1000元,苗木费50元),北方每亩也补贴了2050元,(前八年160*8=1280元,后八年90*

弹指一挥,首轮退耕还林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二十年整(2002-2022),在这二十年里,国家对退耕还林户给予了“8+8”的资金补贴,累计南方每亩补贴了2890元(前八年230*8=1840元,后八年125*8=1000元,苗木费50元),北方每亩也补贴了2050元,(前八年160*8=1280元,后八年90*8=720元,苗木费50元)。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退耕还林农户也获得了高额补贴,两全其美,相得益彰。随着树木逐渐长大,有的已经开始老化,部分退耕还林的生态、社会、经济功能持续弱化,农民也越来越关心退耕还林能否砍伐这个问题。今天,基层林业和农民朋友谈谈相关话题。

实施退耕还林以后,土地性质和森林类别已经发生显著改变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退耕还林土地性质就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即由原来的耕地变更为林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经营期限为50年的林权证(个别地方未发,但不影响土地性质),土地监管部门也从国土改变为林业。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营造的树木自然定位为生态林,这与农民在一般山场或耕地种树是有明显区别的。退耕还林以生态保护为主,禁止商业性采伐,而普通树木没有这个约束。

满足三个条件,退耕还林可以砍伐

退耕还林以生态保护为主,禁止商业性采伐,并不代表不能采伐,达到或满足下面三个条件,还是可以采伐的。

01自然灾害损毁的退耕还林

自然灾害是森林大敌,退耕还林也不例外,也会经常受到危害。凡被森林火灾烧毁、病虫害侵染枯死、旱涝灾害枯死、风折雪压断稍等损毁的退耕还林,均可以申请采伐。

02自然老化损毁的退耕还林

树木生长也是有年限的,到一定的时限便会老化枯萎,甚至死亡。一些生长缓慢的树木,可存活几百上千年,但一些速生树种,只能生长几十年,如很多地方广为种植的杨树,在南方虫害较多,一般熬不过二十年,通常十七八年就需要更新采伐。

03未纳入公益林管理,达到过熟林龄级的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补贴期满以后就没有补贴了,对于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采伐后难以恢复、群众有意愿的退耕还林,国家允许转入公益林管理,每年发放公益林补助,这类退耕还林将按照公益林管理,严格控制采伐。

而未转为公益林管理的退耕还林,虽然禁止商业性采伐,但只要比该树种成熟林高两个龄级,就可以申请砍伐。好多地方还结合乡村振兴,鼓励未转入公益林管理的退耕还林适地适树,替换更为合适的生态经济两用树种,充分发挥退耕还林的生态经济功能。

退耕还林砍伐以后的保障措施

有一点前面已经明确阐述,那就是退耕还林一旦实施,耕地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从耕地变更为林地,管理部门也随之变化。所以,退耕还林虽然可以采伐,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必须及时植树造林,恢复退耕还林的生态经济功能。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采伐以后的还林成效,不少地方规定,退耕还林采伐单位或个人申报采伐时,必须缴纳还林保证金,验收合格以后退还。同时,林业部门还结合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项目安排,对高质量完成更新的退耕户予以适当补贴,个人觉得非常贴心。

综上所述,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补足“8+8”就没有补贴了,农民可以选择将退耕还林转为公益林,继续享受公益林补助。不转为公益林的,也可以在满足砍伐条件以后,申请砍伐,砍伐以后可选择既有生态,又有经济功能的树种种植,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完美结合,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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