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影响(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

 2025-08-12 04:45:01  阅读 632  评论 0

摘要:罗马法的发展推动了世界各国的法治建设,罗马法精神为世界法律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罗马法精神提出:“人权、私有、诚信等观念,提高了世界对于法律的认识。我国法治建设在建国后主要以社会主义为基石,在法律构建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吸收了罗马法的优势,将罗马法精神

罗马法的发展推动了世界各国的法治建设,罗马法精神为世界法律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罗马法精神提出:“人权、私有、诚信等观念,提高了世界对于法律的认识。

我国法治建设在建国后主要以社会主义为基石,在法律构建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吸收了罗马法的优势,将罗马法精神与我国民情缔结,充分维护法律和立法的公平与公正。本文将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侧面描写,来展现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微妙联系。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一、人权主义与性别平等

罗马法精神是基于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构建出的,这与我国的战略方针有着极强的相似性。“以人为本”的观念使得罗马法在建立与发展过程中,将人权主义看得尤为重要,尊重人权、尊重性别、尊重年龄也成为罗马法最基本的三条法律分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也曾吸收了罗马法人权主义的精髓,性别歧视一直都是我国封建社会所遗留的恶习,在法治建设与国家督促过程中,基本消灭了性别歧视,最大程度的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01.人权主义,推动世界法律进步

人权主义一直都不被封建社会所认可,古罗马作为第一个提出人权主义的国家,一开始并没对自身的立法进行延用。人权主义的发展是在长老院与议会成立后,将权利赋予每一个成年的公民,尊重人权与劳动,让每一个成年公民参与到国家发展决策过程中。事实证明罗马法的精神极大的推动罗马民主化进程,成为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全民民主的国家,在后世引得大量外来学者与邻邦国家的学习。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我国在建国后,推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切实把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这便是罗马法精神的一个缩影。在尊重人权过程中,我国将国家一切的权利赋予人民,通过民主集中制共同对国家进行管理,这也是宪法的基本要求之一,罗马法精神与我国宪法建立有着大量共同之处。

我国在立法过程中,首先在尊重人权为前提的情况下,加入了符合自身国情的特殊条款,更加贴合我国的发展方向与规律,罗马法精神更像是我国宪法的一个领路人,虽可以带给我们便利,但不可以完全学习,这也与我国复杂的民族文化有着很大关系。

02.性别平等,道路布满荆棘

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传统恶习一直萦绕着我国封建社会,女性的地位得不到尊重,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罗马立法过程也曾提出女性的社会地位问题,但是奈何各方面的阻碍使得这个提案还没出生就胎死腹中了。

罗马社会也存在着严重的男尊女卑的现象,女性在政治视角不被认可,没有独立的人格与行使权利的渠道,思想被禁锢于家庭与丈夫。此法的提出严重违背了罗马法精神,但是在后世多位政治家的努力下,女性地位与人权才得以保持完整。

我国在建国后,国家提出妇女保护法等多种维护女性权利的法律条款,在国家的大力扶植下,女性地位显著提高,但是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维护女性权利的法律便是吸收罗马法精神中的女权主义,以其为主要的标杆,最大程度的落实女性权利的覆盖,这个过程对于国家的发展与法律的强制性都有较大帮助。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二、私有制的出现,封建社会的当头一棒

罗马法中所表示的尊重劳动,不单是尊重劳动过程,亦是尊重劳动成果,这种成果主要表现在公民的私有制。私有制的发展主要在记载在十二铜表法中,国家对公民行使劳动而获得的成果予以尊重与承认,最大程度的调动公民的生产积极性。

我国在封建社会中,思想被灌输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主义,国家不承认私有制,认为天下的所有物品以及臣民都是皇帝的。在建国后,这种情况才被先进的思想所洗刷,罗马法精神的传达帮助我国在私有制法律建设中游刃有余,确立了独属于我国的法律魅力。

01.货币立法,以物易物

罗马法精神在对私有制上,主要是针对公民财产的保护措施,国家通过立法来确立货币制度,并通过对市场的保护来达到经济的发展,法律在货币建立与流通过程中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很大程度上货币立法更像是对私有制的一种变相理解,所以罗马法精神将货币法律作为其根本法律之一,既推动了货币政策的实施,又在私有制道路上开辟了一条新的路线。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私有制的发展时间相比其他国家较晚,但是在货币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我国的立法完全与罗马法精神背道而驰。罗马法精神主要通过货币立法来达到促进私有制的目的,而我国封建社会的货币法律更加倾向于市场流通,两者是具有本质区别的。

我国在私有制立法主要在公社运动之后才得以发展完善,所以在法律建设上相比于西方国家健全程度不够,也一直未能引起重视。罗马法精神在法律的建立过程中贡献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文献,让我国得以短时间内迅速发展私有制法律。

02.财产立法,沿用至今

罗马法精神在财产方面同样有着法律制度的确立,虽财产与货币都为私有制的分支,但财产在罗马法精神的所占的比重甚至可以比肩人权。罗马人将个人财产看得很重,以及于会用生命去守护自己的财产,由此可见古罗马对于财产立法是极为必要的。

财产与私有制更像一种相互依托的关系,以此来发挥出法律所具备的公信力,用一种极强的逻辑关系将罗马法精神与立法牢牢的把握在一起,构建出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一种有灵魂的法律制度。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我国的财产保护法是罗马法精神的放大版本,将每一个分支都进行细化与整理,我国财产法是对罗马财产法的解释说明。在相比二者的联系时,总会出现一种灵魂碰撞后的感觉,极其相似的财产法律将罗马法精神与我国的财产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构建出一种结构统一内容不同的两个法律。

三、诚信是金,合约意识根深蒂固

罗马法精神对于人的诚信与合约意识看得也尤为重要,将人与人之间的信誉程度中作为交往的根本,并通过合约对二者进行绑定,这也是罗马人习惯的一种交际方式。

我国在法律建立的过程中,对于合约意识及诚信的把控是极为严格的,大量法律条文都对人的诚信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地去提升我国公民的合约意识以及诚信精神,这种强制性的法律的出现可以加强我国公民的基本素质,将诚信落实到我国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同样,越来越多的合约的出现也是对法律的一种敬畏方式,将诚信作为个人发展的根本要素。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01.征信制度——伴随一生

罗马法精神对于失信人员并没有完全信用制度的跟随,在法律层面会进行一次性的处罚方式,以此来告诫世人诚信待人。对于不遵守诚信的人,罗马法律会去剥夺他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降低失信人员的社会保障,并对他们进行流放教育。罗马法律规定,对于较为严重的失信人员,国家会让他与猛兽关在一起,直至其死亡。

我国也存在约束公民诚信的法律条款,其主要表现在征信系统上面,征信较差的人员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影响。这种法律制度完全契合罗马法精神,将罗马法精神融入到征信法的各个方向。对于那些征信污点的公民,法律会联合银行并采取强制措施,最大程度的保障征信制度的影响力,将信誉作为日后交际的主要参照。

02.合约意识——另一种保护

合约意识是罗马法精神的一种重要领域,由于罗马人做事事无巨细,所以便有了关系合约的立法。罗马法对于两人的合约进行法律公正,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于毁约人员则会按照合约所写的强制执行。

通过对罗马法精神的描写,谈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与罗马法精神的联系

我国的合约法在罗马法的基础上添加更为人道的方式,通过更加文明的渠道对毁约者进行处罚,加强我国的法律权威,并最大程度的将合约意识推广到每一次公民心中。

四、总结

无论是罗马立法精神,还是我国的宪法法律,都是民族文化的结晶。二者不单是极具约束性的法律,更是尊重人权的法律,二者的融合造就了世界法律的里程碑。

我国立法之久已有千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拥有了属于我们国家的现代化法律与宪法,他们共同运转着这个庞大的国家,让我国的发展更加欣欣向荣。

参考文献:

《罗马法精神与当代中国立法》

《罗马法精神及其对当代中国法制进程的影响》

《论罗马法精神及其对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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