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呼吁:取消在中国实行几十年的公摊面积制度,一时间得到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纷纷表示支持该项议案。该项制度是由香港引进,在内地实行多年后,已经出现很多弊端,也让很多购房者心生不满,主要的矛盾有以下几点:
近年来,随着公摊面积越来越大,尤其是部分高层建筑公寓,公摊面积的比例已经逼近30个点,这么夸张的公摊面积极大的挤压了居住者的住房空间,甚至变相提高了购房成本。试想一下:自己购买的房子,被打了个7折,搁谁心里都不会舒服。过去,很多购房者忽视公摊面积的重要原因在于:楼房赠送面积多,从实得面积角度来看,即使有公摊,也不会有太大感受,但如今赠送面积普遍减少,公摊一旦增大,将直接影响居住舒适性。
第二点就是目前的公摊面积几乎没有任何统一标准,绝大多数业主都不知道小区的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到底有哪些面积被列为公摊面积,这就导致部分小区甚至出现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之和大于实际公摊面积之和,沦为笑谈。
最后就是物管费的收取,现在很多新交付的楼盘,开发商和物管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在购房时很多楼盘又以精装标准交付,这就导致室内精装标准(比如5000元)中的一部分被公摊到了公共区域,购房款是按照精装价格收取,可被摊分的公共部分是否有同样的精装标准呢?这无不让人提出疑问。
此外,如今的物管费计收标准是按照小区房产证面积进行计算,非常不合理。按照公摊的定论:小区物管负责的区域也只有公共区域,为什么还要收业主室内面积的物管费,毕竟物管也不负责你家的卫生维护。这些不合理的情况共同导致了如今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但也有一些异样的声音对此提出了质疑。
其中一些观点就指出:过去,公摊面积是开发商谋取暴利的重要手段,在如今房产市场下行的环境下,如果再进一步挤压开发商的盈利空间,势必会冲击一级土地市场,甚至直接影响交房质量,毕竟市场行为是难以阻止的。还有人认为:即使取消公摊,最终的成本都会转嫁到购房者头上,其实变相提高了房价成本,属于转嫁行为,取消公摊并不可取。
总之,任何的政策都有其阶段性、周期性,经历过一段时间后,必然会经历扬弃。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你认为是否应当取消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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