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一词最早来源于(从弗吉尼亚方案到伟大的妥协)

 2025-08-12 08:06:02  阅读 663  评论 0

摘要:导语有人说,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因为美国建国历史较短,所接收的文明大都是近代文明,与文明古国相比,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或许没什么历史,使得美国在独立战争胜利后,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美国13邦结成了联盟,看似是一个集体,实际上又如一盘散沙。在这种

导语

有人说,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因为美国建国历史较短,所接收的文明大都是近代文明,与文明古国相比,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或许没什么历史,使得美国在独立战争胜利后,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美国13邦结成了联盟,看似是一个集体,实际上又如一盘散沙。在这种几乎无望的境地,美国革命能够真正成功、建立坚实的国基,这着实是政治上的奇迹。今天笔者就带领大家看看看《弗吉尼亚方案》是如何将如同散沙的美国变成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一、“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联盟之国。

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就一直拿人权问题恶意攻击中国,对待中国,总是以双重标准来衡量。对这个外交事务,今天我们暂不做讨论,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很喜欢标榜自己是一个人权至上的国家。美国很看重自由度,这件事从美国的建立就能窥视一二。

美国最初是印第安人的聚居地。18世纪前,英国在美国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英属北美殖民地。这13个殖民地在英国的最高主权下有着各自的政府和议会。也就是说,在美国建立之前,有这么一拨人,已经以某种方式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了。

这13个殖民地同属英国,可相互之间的关系,却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差不多。它们各自为政,在经济形态、政治制度以及思想观念上都存在差异,可以说是自顾自地过日子。

但毕竟是殖民地,因此还受英国的统治。殖民地的其中一项义务就是向英国缴纳税收。当时英国有议会,英国人通过议会,可以表达自己的声音,从而争取利益。但是北美殖民地在英国议会里根本没有代表,那些对殖民地利害完全不关痛痒的英国议员,自然会给殖民地下放较高的税收任务。

这让殖民地上的人民不干了,他们要求拥有和英国公民一样的权利,他们想在议会为自己发声,他们认为“人人生而平,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可是,英国拒不让步。殖民地人民被逼急了,一拍桌子,决定揭竿而起。

1775年,爆发了美国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为了赢得战争,13个殖民地联合起来宣布要脱离英国而成为独立的13个邦。

在战争过程中,13个殖民地召开了大陆会议,制订了《邦联条例》,并发表了宣告独立的决议,表明这些前殖民地并非作为一个整体,而是作为“自由和独立的各邦”脱离英国的。1781年,13个邦组成了邦联国会,宣布成立美利坚共和国。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英国承认13个殖民地独立。

也许有人认为,在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就建立了。然而严格意义上并非如此。真相是,建立一个国家从来就不是独立战争的目标。这些殖民地之所以团结在一起,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英国,他们只是想要摆脱英国的控制。

因此,一旦赢得战争,这股向心力的纽带就被斩断,各个邦也就开始按照自己本邦的航线行驶。而且,当时绝大部分公民对建立一个美利坚民族国家并没有兴趣。

前面提到了,生活在原殖民地上的人们崇尚自由,刚摆脱控制,怎么会希望又有一个高于邦的全国性政府对他们进行管控呢。成立全国性政府不但与他们自己的本地生活毫不相干,而且还会勾起对他们刚刚战胜的英国这只怪兽的可怕记忆。

所以,在独立战争胜利后,这13个邦早就分崩离析了,大家都身在曹营心在汉,表面上说我们是美利坚的一份子,实际上却再次各自为政。

二、名存实亡的《邦联条例》引发了各种危机。

在独立战争过程中,美国人为新宣告成立的联盟庆祝的时候,伦敦的一位作家预言道:“任何新生的美利坚民族国家的愿景都将被证明是一个幻想,它们不过是浪漫主义作家所构想的最随随便便、最空中楼阁的观念之一。”没想到,这句话在独立战争结束一年半的时候,就一语成谶了。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呢?除了13个邦并不想真正被一个国家性政府控制的这个原因之外,《邦联条例》需要背起这个黑锅。

在当初的独立战争中,13个原殖民地制定了《邦联条例》。从它的名称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邦联条例》并不是为了建立任何形式的政府,它是要建立一个由13个自己本身就拥有主权的邦组成的邦联。因此,《邦联条例》并不是一部宪法,它更像是一份主权国家间的外交条约。

《邦联条例》的第二条条款清楚地写着:各邦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任何未经本邦联议会明确授予合众国的管辖权和权利。

那些管辖权和权利其实很少,主要就是为了解决邦与邦之间的边界争端,统一度量衡,发行统一的货币,并在由各邦税收所构成的储备的基础上创建“一个共同国库”,用来支付战争开支。对于各邦是否有缴纳税收的法律义务的问题,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正因此,引发了严重的财政问题。

虽说各邦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形成国库的一部分,但就在战争胜利没多久,这个税收机制就已经变成一种可笑的乞讨。每个邦议会自己还有债务要偿还,它们对此根本不予理会。

举个例子,1781年,大陆会议要求各邦支付总共300万美元的税收,但仅仅收到39138美元,只收上来了1.3%,真的是很可怜了。

为了解决政府所面临的巨大财政危机,远涉重洋想要赢得欧洲人民对北美独立战争支援的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巴黎写信给罗伯特·莫里斯,敦促他承担起指导美国财政政策的重任。因为莫里斯在真正早期,曾用自己的信用获得贷款,解救了大陆军的困境。

在犹豫了四个月后,1781年5月,莫里斯接受了财政总监一职。他当然知道,与《邦联条例》中以邦为基础的政治架构硬碰硬需要做些什么,他也知道不管自己做得多好,都将受到批评和中伤,但是考虑到建设国家的必要性,他还是扛起了这一重任。

上任后,莫里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建美国政府的信用,也就是把13个邦作为一个整体的邦联建立信用,就像它是一个统一的金融实体一样。于是,他开始向各邦寄去一系列的通函,他在函件中提醒各邦的邦长,每年的征用款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而不是一项慈善施舍。

除了声明税收的强制性,莫里斯还起草了一个全面的金融计划,他把自己对美国经济怎样才能由破产变为有偿付能力的思考整合到了这个计划当中。计划包括了国家银行、进口税、土地税、人头税以及对威士忌的消费税,再加上邦联议会所承担的国家债务。可以看出,这是为一个彻底的全国性经济所绘制的一张金融蓝图。

然而,计划是完美的,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例如税收问题,尽管莫里斯坚持不懈地向各邦发去通函,但征收到的资金仍旧只占到所需要的一小部分。之前提到的金融蓝图推进也颇为艰难,其中,邦议会一致投票否决了进口税法案。

更雪上加霜的是,随着停止战争的临时条约在1783年4月签订,大陆军成为没有必要的一种存在,人们希望它越快解散越好。最终,邦联议会投票决定,向所有军官支付五年的全额薪水。但这项决定不过是张美丽的空头支票,因为邦联已经债台高筑,他们根本没有钱来支付他们的薪水。

这个现实让人痛心,那些全程参与并赢得了战争的人,在没有获得报酬的情况下被遣散,得到的只有一纸无法兑现的养老金,以及对他们的付出的嫌少的肯定。

莫里斯无法容忍这种不义的行为。他同意支付所有大陆军成员三个月的薪水,但由于邦联没钱支付这份开支,在任内的最后几天中,莫里斯忙于在办公室里开出个人支票,它们被称为“莫里斯券”,总计约为今天的75万美元,这一举动几乎让他破产。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独立战争后的美国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即便莫里斯力挽狂澜,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实际上,当时美国遇到的危机还有领土争执。

美国西部土地的争端已经发酵了若干年了。尽管在阿勒格尼山脉以西拥有土地的各邦都被要求将其让给邦联议会,以作为加入邦联的条件,但是,许多多地的邦坚持自己有权确定它们所让予的土地界线,以及有权废止土地公司在所谓的领地内与印第安人签署的所有条约。这造成了邦与邦之间发生口角,而邦联议会又无法解决的尴尬情况。

领土争执的问题暴露了土地大邦和土地小邦之间的裂痕,也暴露出他们是以主权邦而非全国性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

三、在一片混乱中,制定宪法,国家终于建立了。

前面我们说到了,《邦联条例》成了阻碍建立全国性政府的主要因素。时任大陆会议主席的约翰·杰伊很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在邦联的形式之下,任何一致的全国性政策都不可能得到实施。

在他看来,只有两种行动方案是可行的。一是继续留在当前的道路上,眼睁睁看着美国的尊严、力量和幸福受损;二是创建一个有足够能力管理向前发展的美利坚国家的政府。在杰伊眼中,后者才是正确的选择。

现在的我们以“马后炮”的角度来看,杰伊说的是对的。《邦联条例》的整个结构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它自始至终缺乏自我修正的能力。

也是这个时候,杰伊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他认为应该在联邦政府的层面建立相同的三权分立的框架,即把权力分成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支。这就是美国后来三权分立的框架雏形。

但这次改革困难重重。第一个阻碍是大多数邦的立法机构反对任何政治改革行动,各邦害怕行动会取得成功,任何在联邦层面注入强有力的权力的行动,都与他们所理解的革命原则相违背。第二个阻碍是普通美国人继续着自己的生活,战争的结束让他们感到如释重负,对超越了他们所在的城镇或县的边界的政治辩论,他们乐于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可是不论如何,改革是必须的,虽然它以一种极度困难的局面开始了。第一次改革的建议是由华盛顿的副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1781年7月提出的。汉密尔顿决定起草一项决议,呼吁召开一次会议修改《邦联条例》。

汉密尔顿列举的《邦联条例》中的缺点是以它的基本缺陷开始的,例如各邦所组成的,与其说是一个政府,不如说是一个连统治权都没有的国家联盟。再如行政权和司法权需要得到强化;立法机构应该被赋予征税的权力,而不仅仅是向各邦提出资金上的要求;而在外交政策方面,特别是订立条约的权力,必须由联邦来掌控,免受各邦的干扰;最后,重要立法必须由至少九个邦投票通过的要求,是造成僵局的根源所在,必须将这一数字相应地减少。

但在当时的背景下,汉密尔顿提出的政治领导方案太过领先于公众和政治舆论,邦联议会甚至都没有就这个方案进行辩论。

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邦联议会中出现了若干个呼吁召开大会修改《邦联条例》的提案,其中一个由“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提出,另一个由查尔斯·平克尼提出。这些提案中没有一个像汉密尔顿的提案那样具体或全面,但所有提案都遭遇了相同的命运。

突破终于在1786年1月到来,邦联议会批准在安纳波利斯召开一次会议,商讨如何管理邦际贸易。麦迪逊突然意识到,之前所有针对《邦联条例》的更为全面的改革方案都不幸失败,有可能是因为步子迈得太大了,而一个仅仅专注于商业改革的更为克制的方案有可能值得一试。

然而,这次会议并不顺利,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虽然都被任命为会议代表,但13个邦中只有5个邦出席了会议。好在,事情迎来了转机。在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坚持不懈的鼓动下,代表们逐渐感觉到,为了确保邦联的生存,修改《邦联条例》可能是有必要的,他们接受了汉密尔顿的提议,决定召开一次大会来修改《邦联条例》。会期定在1787年5月的第二个周日,地点在费城。

为了让此次大会召开更为顺利,麦迪逊特意邀请华盛顿出山。说起华盛顿,他身上有个标签,那就是“超级不想当总统的领导人”。当时华盛顿待在自己的家乡芒特弗农,想要永久性退休。一开始他决绝了麦迪逊的邀请,但后来考虑到美国的发展,他答应了麦迪逊的请求。

费城会议召开前夕,所有支持以一个全权的联邦政府取代《邦联条例》的重要人物聚在一起,计划如何为会议制订议程。这次会议前的聚会被称之为“秘密行动”。

秘密行动的成果是,诞生了包括15个要点在内的《弗吉尼亚方案》。该方案建议,在邦宪法的基础上创立一个三权分立的政府,包括一个行政机构、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构和一个司法机构。在后来的制宪会议上,宪法推出了。

虽说会议后,联邦主权与邦主权谁从属于谁的问题仍旧模糊不清,但即便如此,在会议上制定的宪法也比《邦联条例》的框架要强。

两个多世纪之后,我们已经可以肯定地说,这部宪法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虽说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总喜欢用“奇迹”之类的词语来描绘宪法的诞生。因为在当时,出席费城会议的代表中没有一个人能够理解这部宪法头上的神圣光环。很久以后,一些代表回忆称,是“上帝的手”完成了这项工作。

到1787年秋天,一个由主权邦所组成的邦联转变为一个全国性的共和政体,这主要归功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和华盛顿这四位伟人。

在立宪这件事上,有一个人的作用绝对无可取代,那就是华盛顿。华盛顿是每个美国人都认同的集美国革命全部的表现于一身的“独一无二的人物”。一部分参加制宪会议和各邦宪法审批会议的代表之所以投票赞成宪法,首要的原因是他们假定新的联邦政府将由华盛顿来领导。如果没有他,制宪会议永远不可能取得成功。

除此之外,四位最忠实的国家主义者身上的领袖标签可谓实至名归,他们再次扮演了赢得美国独立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为在当时前景并不明朗的事业的代表者,他们都做好了孤注一掷的准备。

对于美国来说,1776年的问题是独立,1787年到1788年的问题是建国。到了1789年,宪法已经获得通过,华盛顿已经确保将成为首任总统,权利法案也即将获得通过,一个真正的全国性政府的框架已经部署就位。

但坦白说,在1783年独立战争胜利直至1789年顺利建国的这段时间,没有人能够预测到这一结果或导致这一结果的一系列事件。然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现在,美国革命不仅仅意味着独立,还意味着建国。尽管大多数美国民众既不反对也不赞同这一显著的转型,但建国所必需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美国的公民也开始在为其而建造的一个全国性的房子中成长起来。

总结

首先,我们说了美国对战争爆发的原因。当时北美大地上的13个英属殖民地,为了追求平等权利,摆脱英国的控制,联合起来宣布要脱离英国而成为独立的13个邦,从而爆发了独立战争。随着战争胜利,在战争过程中成立的美利坚共和国也成了名存实亡的国家。因为各邦不愿有个高于邦的全国性政府存在,大家都身在曹营心在汉。

其次,我们说了在独立战争中制定的《邦联条例》为全国性政府的管控添加了各种阻碍。《邦联条例》明确了各邦的主权、自由、独立、管辖权和权利,但却没有明确义务。因而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无人愿意缴纳税款,领土边界争执不休等问题。即便是财政总监和大陆军总司令都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最后,我们说了修改《邦联条例》,制定宪法的全过程。在建国的历史进程中,一些人意识到《邦联条例》成了阻碍建立全国性政府的主要因素,修改《邦联条例》便提上了议程。在1787年5月召开的费城会议上,明确创立一个三权分立的政府。到1787年秋天为止,一个由主权邦所组成的邦联转变为一个全国性的共和政体,这主要归功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和华盛顿这四位伟人。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宪法一词最早来源于(从弗吉尼亚方案到伟大的妥协)】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7535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29秒, 内存占用1.94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