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倒签日期)

 2025-08-12 12:09:01  阅读 1006  评论 0

摘要:一、什么是倒签合同?倒签合同不是一种法律用语,而是在实际操作中发生的一种常见现象,也有人认为这是补签合同。用一句话归纳,倒签合同是将签订合同的日期人为地往前挪。具体挪到哪个时间段也有讲究,要么挪到员工入职一个月时间内,要么挪到员工入职一个月时间后。例子1:

一、什么是倒签合同?

倒签合同不是一种法律用语,而是在实际操作中发生的一种常见现象,也有人认为这是补签合同。

用一句话归纳,倒签合同是将签订合同的日期人为地往前挪。具体挪到哪个时间段也有讲究,要么挪到员工入职一个月时间内,要么挪到员工入职一个月时间后。

例子1:

郝帅于2021年1月1日入职宇宙公司,但是人力资源小王比较忙,忘记与郝帅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2月14日这天,小王找到郝帅,让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郝帅同意,将签订日期写为1月1日。

例子2:

郝帅于2021年1月1日入职宇宙公司,但是人力资源小王比较忙,忘记与郝帅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4月1日,郝帅签订合同时,同意将签订日期写成2021年3月1日。

以上都是倒签合同,关于倒签合同是否能够免除公司没有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各地政策不一。

二、北京认可倒签(补签)劳动合同

北京市仲裁委、法院认可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公司能够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为认定的法律来源。

《北京高院会议纪要二(2014)》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

三、案例再分析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案例1的后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签订合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因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入职满一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郝帅主张第二倍工资,得不到仲裁委、法院的支持。

案例2的法律后果跟案例1有区别。郝帅要求公司支付2月的第二倍工资,得不到支持;郝帅要求3月的第二倍工资,将得到支持。2月的第二倍工资的放弃是员工对于自己权利的处置,只要郝帅没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上郝帅就要接受这样的结果。

如果郝帅要求公司支付3月的第二倍工资,是否一定得到仲裁委、法院的支持?也不一定,还要看郝帅在什么时间提起仲裁,简单讲,郝帅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提起仲裁,这项请求才会得到支持。

四、员工已经倒签合同能否反悔?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精神正常、公司没有胁迫欺骗员工,员工从法律上很难反悔。虽然,员工在仲裁、起诉时有权利提出相应的要求,在申请书或者起诉状里写上所有能够主张的二倍工资,只是自己放弃的时间段的工资,得不到法律支持。

大部分员工家里没矿,入职新公司都有着好好工作的规划。员工出于各种原因,一般不会拒绝倒签合同。但是,在此也建议公司与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份书面文件对于公司没有任何损失,但是对于员工来讲是公司对自己入职的认可与重视。从职场心理的角度分析,拿到劳动合同后,员工感觉自己被认可、被接纳,更容易投入工作,也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不正是公司老板想要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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