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买新房,最大的希望无非是保证质量、按时交房。不过,有时候运气也不是那么好。
近日,长沙多名业主在“市长信箱”中投诉三个停工的楼盘,有关部门对此均进行了回复。
信件内容:
尊敬的郑市长
您好,首先感谢长沙市政府在房地产市场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稳定了长沙的房价,就在昨天在央视的《焦点访谈》看到了长沙的房地产政策解读,对长沙的未来深有期待。很高兴2018年在掏空家里6个钱包后,每天起早贪黑的来拼命工作还贷。终于使我在长沙买了晟冉景苑(福晟钱隆国际)3栋的一套刚需期房,希望能在长沙安居乐业,满怀希望,天天盼望着能住进自己的新房,摆脱租房的日子。就在最近一段时间,过去施工现在看了一下,原定于6月30日交房的7栋,居然当时无人施工了,同时我所购买的3栋也是同样情况了,心想着政府有期房预售监管政策,能够督促开发商按时保质交房,岂料看到一份施工方因未收到结款的停工索赔函,这意味着所购买的刚需住房在烂尾的边缘,犹于晴天霹雳。
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到施工进度,这个我们理解,同样在疫情期间背负着巨额房贷的刚需族们,也希望能得到理解和帮助,但现在开发商未给到一个逾期的期限,想恳请相关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商的施工进度,给出一个交房日期,让我们能早日安居;
长沙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有监管,留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想咨询相关预售资金的监管部门,是否现有监管账户留有足够的资金,保障能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给我们一颗定心丸(参考预售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长政函〔2016〕261号)
望市长让我们早日安居乐业,感激涕零!
回复内容:
您好,经了解,由湖南晟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晟冉景苑7栋已按照监管要求,封顶留足重点监管资金25%,目前现账户余额满足监管要求。监管银行是按项目工程进度对资金进行审核、拨付。望知晓。
链接:
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2020/email/viewPublic.jsp?id=270569&cxm=
荣泰广场
信件内容:
我是“荣泰广场”的业主,“荣泰广场”由湖南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位于岳麓区含光路与谷丰路交汇处。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2020年7月28日交房,但自从开发商2019年1月销售清盘后起至今已无故停工一年半,给1/8/9/10栋的700多户业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经过业主们多次上访,在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后,开发商承诺并公示于2020年4月27日复工,但是近半个月以来,开发商每天只安排十来个施工,进度仍然缓慢,未有全面动工的迹象;且并未按照公布的复工进度表开展工作,进度表约定6月5日至6月6日确定中标单位,预计在6月中旬进场施工,但截至6月13日,开发商回复还未选定精装单位,一拖再拖。开发商如此欺上瞒下,毫无诚信。广大业主担心有烂尾风险,明年2月也不能按时交房,恳请上级政府部门为民做主,重点监控该项目及开发商,督促开发商早日履行约定,全面复工,早日交房。
另外再反应,望岳派出所暴力执法,6月13日部分业主自发去项目看自己的房子,想与开发商沟通,但望岳派出所工作人员一来项目就暴力执法且带了几个业主回派出所,并且部分业主有轻微受伤。业主都是希望自己的房子能早日交房,既没闹事也没违法,为何会受到如此待遇,底层的人民权益如何才能保障,房子何时才能到业主手里。请政府为民做主,感谢!!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由揭商地产公司开发的荣泰广场1#、8#、9#、10#精装修工程,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1日进行五方主体验收合格,具备精装修施工进场条件,原计划6月13日进场施工。揭商地产公司已于5月15日启动招投标,由于工程量较大(总标的超过1亿元),招标工作未如期按原定进度推进。
我局再次约谈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按期交房,开发商表态不会影响原定交楼时间(2021年2月3日)。
目前开发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三家精装修施工单位,分别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并已于6月30日进场开始施工。后续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链接:
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2020/email/viewPublic.jsp?id=265481&cxm=
奥克斯洋湖广场
信件内容
1.奥克斯洋湖广场S6栋已经停工一年多,期间开发商没有通知过业主,事发后于2020年4月1日还发通知以疫情为借口忽悠业主。
2.我们多次提交投诉至湘江新区相关部门,湘江新区几个月以来都是同一个回复,在持续关注。但是一直没有任何结果。
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毫无作为,尸素位餐,毫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希望领导予以重视。
如果一直这么毫无作为,我们广大业主将前往省委省政府sf。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奥克斯洋湖项目S6栋由长沙奥克斯洋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纠纷,该项目在完成主体封顶后,就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目前,该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阶段。同时,开发商承诺诉讼结束后将尽快恢复施工,如延期交房,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支付违约金。
下一步,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开发商尽快恢复施工,确保按期向业主交房。感谢您的来信,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湖南湘江新区
链接:
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2020/email/viewPublic.jsp?id=269501&cxm=
正荣华悦广场
信件内容
正荣华悦广场2020年过完年就一直没有什么大动静,这么大一个商场里面就每天几个人进出,其他的都停工了,因为修建几条内道进出很不方便。不会烂尾吧
回复内容
市民你好!您的问题我处已约谈开发商,开发商华盛世纪城公司回复:正荣地产在华悦广场项目为品牌输出,实际公司治理、项目管理均为湖南华盛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政府将督促华盛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施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因受疫情影响,面对大环境下劳动力、材料资源短缺,开发商已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在做好充足的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复工,目前正在进行室内机电安装。
链接:
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2020/email/viewPublic.jsp?id=270030&cxm=
律师支招
类似这些情况,业主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如果因为延期交房业主要索赔,该怎么操作?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智慧介绍,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享有按期收房的权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不构成延期交房的正当理由,如果因此纠纷导致延期交房,业主可以主张建设单位的违约损害赔偿。
他表示,业主可以先行与开发商协商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取得,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计算违约金,没有约定,法律有明确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可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或付违约金。购房者要认真重新审查合同,主要看开发商交房的条款,包括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交房的解决方式。找到有效条款以后才能依法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该条款主要理解两点。一是催告交房的期限问题。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给对方发交房催告函,对方收到催告函之日起,给其准备交房的期限为3个月,3个月后再不交房,买房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二是解除权行使的期限问题。有约定解除权的从约定,没有约定解除权的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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