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律师事务所存在如下短板:1、只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没有经济积累;2、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或者说没有人管理;3、整体法律服务素质低下,不注意提高整体法律服务素质;4、律师所没有凝聚力,各自为战;5、不注意对年轻律师进行技能培训;6、社会知名度低。
中小律师事务所的短板,也就是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长处。
人们发现了这些短处,应当予以改进。可是有些中小律师事务所,在大律师所的鼓动下予以了关门大吉,加入了大律师所行业内。他们通过加入大所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去掉了表面形式之后,内在的实质与小律师事务所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反而对具体律师的业务发展更为不利!
这一两年内县级市内新设立的律师所爆发性增长,特别是个人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主力军。
以前律师们纷纷去大中城市的大律师事务所从业。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后就去了大中城市的大律师事务所实习、从业;县级市的律师也纷纷去地级市或者以上城市的中大律师事务所从业。现在发生了倒流,来了个上山下乡。为何?他们在大中城市的大型律师所内生存不下去了,只能找适合他们生存的地域的中小律师事务所了。
以前为了鼓励大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对个人的成立有些过严的要求,阻碍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现在看来有所放松 ,设立的就比较多了。
律师正式执业五年以后就可以设立自己的个人律师事务所,非常好!
个人律师所与合伙所最大的不同的人员只有一人。所以办公用房的费用是比较关键的,一间最便宜的办公室就可以了,最多两间,多了也没有用。办公用房的费用压缩到与在别的律师所做聘用律师每年交付的费用相当。
千万不要为了高大上而盲目多招聘律师助理,为自己寻找不必要的麻烦与经济负担。有了助理也不能放手案件,否则祸害无穷。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千万不要想助理会给你工作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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