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产权房卖出多个收益权】
投资人张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他接到一份广告宣传单,称位于南京建邺区的升龙汇金中心要搞一个大型酒店项目--只要购买了该中心房屋的收益权,投资人就可以享受稳定的收益回报。
投资人 张先生:“第一年(经营收益)是10%,第二年是11%,第三年是12%,三年以后可以撤回本金,然后如果你不撤回,从第四年到第十年一共是十年时间,第四年开始是15%,(购买的)是经营收益权,不是产权。”
最终,张先生购买了升龙汇金中心一套房屋的收益权,并和一家名叫"慕特斯"的酒店管理公司签了一份《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将购买了收益权的房屋交给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后者会按月将经营收益打给张先生。张先生说,一开始,他的确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收益。
投资人 张先生:“1月3号我是拿了最后一笔钱,最后拿到这个钱以后,我一看,最后怎么没钱了呢?”
张先生连忙赶到升龙汇金中心讨说法,结果发现和他同样遭遇的有近200人,涉及金额超过8000万元。此外,当初和他对接的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也没人接听了。
张先生等人还了解到,他们购买了收益权的房屋,也被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卖给了别人。也就是说,慕特斯将同一套房屋的产权和收益权分别卖给了不同的人。
投资人 张先生:“但是这个房子也给他们卖掉了,现在我们查就没有了。”
除了将产权和收益权分开卖,同一套房屋的收益权也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记者翻阅"收益权购买登记册"发现,升龙汇金中心C区A栋17楼的一套房屋,其收益权被卖给了十几个不同的投资人。
投资人 蒋先生:“事情爆发之后才发现,一共卖了17到18户,就1703室(的经营权)。”
【开发商称合作公司违规销售】
面对众多投资人的疑问,升龙汇金中心开发商在售楼处张贴了一份"公示":声称他们将部分房屋整体卖给了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不料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却将这些房屋违规销售、一房多卖。对此,张先生等投资人表示,当初他们购买房屋收益权的时候,无论是看房、交钱,还是最终签约,地点都在升龙汇金中心的售楼处,因此开发商应当负有监管责任。
【警方介入调查 律师界定产权包含收益】
目前,张先生等投资人和升龙汇金中心开发商都报了警,南京建邺警方正在介入调查此事。法律界人士则表示,收益权是产权的一部分,投资人购买没有产权的收益权,风险非常大。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波:“民法上所讲的产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通常是不可分割的,脱离了产权,这个收益权肯定是不能实现,除非你跟产权人能有书面的协议,那么我们根据协议再来判断,如果说跟产权人没有书面协议的话,那他这个所谓的收益权就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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