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

 2025-08-13 15:54:01  阅读 371  评论 0

摘要: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检查基本编码610641002000权力类型行政检查行政层次省级行使主体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承办机构宗教一、二、三处,政策法规处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七条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

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检查

基本编码

610641002000

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行政层次

省级

行使主体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承办机构

宗教一、二、三处,政策法规处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七条 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责任事项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阶段的责任:针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有关规定拟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组事前可以向宗教活动场所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阶段的责任:实行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报告工作的有关情况;可以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3、报告监督检查结果阶段的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被检查的宗教活动场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4、监督检查结束后阶段的责任:向被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流程图

监督方式

电话监督投诉,网上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29-63916600 监督投诉网址:http://mzzj.shaanxi.gov.cn/hdjl/ldxx_19/wyxx/wyxx.html 机关纪委监督投诉电话:63916616;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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