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药店明码标价情况。龙岗融媒记者 杜和平 摄
执法人员检查商超肉类食品供应情况。 龙岗融媒记者 杜和平 摄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消费者维权活动如何开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表示,自疫情暴发以来,该局通过12315、966315热线等维权渠道,全面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尤其加大了防疫用品和价格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计查处68宗违法案件,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疫情暴发以来,龙岗区消委会紧紧围绕2020年消费维权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全面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据龙岗区消委会统计数据显示,1月1日至今,龙岗区消委会共受理1210单投诉。目前,随着复工企业增加,投诉也日渐增多,其中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占据各类投诉的前三位,教育培训、通讯电脑数码、交通工具及维修则是让消费者最头疼的三大消费领域。
“从接手的案例来看,这些投诉大部分为商家自身存在问题,但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风险能力避免的。”龙岗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时要认真细致,选择正规公司并索要票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正当维权。
为了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维权,下一步,龙岗区消委会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项主题活动,动员专业力量参与消费投诉调解处理。将建立由市监、公安、教育、卫生、司法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消费者维权协作联动网络,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将消委会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咨询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处理,形成维权合力。针对个体消费诉讼面临诉讼难、诉讼贵、诉讼累的问题,加强与市消委会沟通,共同研究推动集体诉讼模式,以有效打击“拖字诀”护身的“老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交易活禽野生动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价格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如何依法维权?看看这些典型案例
为促进依法经营,推动放心消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和龙岗区消委会以3·15为契机,向社会集中公布今年疫情期间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大典型案例。
因疫情不可抗力中介拒退费案
●案例简介:2020年1月23日,苏州消费者田先生投诉位于龙岗一家名为“深圳市酷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你公司”)的商家。据反映称,1月4日他通过飞猪平台“酷你公司”预定1月26日珠海华发行政会展中心三个晚上的酒店住宿,支付房费7099.49元。因疫情影响,他不得已取消本次行程。田先生提出的退费申请得到酒店方的同意,但飞猪平台“酷你公司”却拒绝退费。
●处理结果:经区消委会多次联系商家“酷你公司”,收费平台已全额退回消费者所缴纳款项。
●案例评析: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龙岗区消委会提供)
疫情期间哄抬防疫物资价格案
●案情简介:2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布吉街道可园社区某药房销售的防疫用品价格比平时翻了好几倍。该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检查发现涉事药房趁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销售的医用酒精喷雾(100ml装)进货价为13元/个,销售价为28元/个,涉事药房销售的该医用酒精喷雾毛利率高达115.4%,严重扰乱当地防疫秩序。
●处理结果: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人员对这家药房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对于商家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案例评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成为市场“抢手货”,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对象。律师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或基本民生物品的价格牟取暴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本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大幅提高所经营的药房疫情防护用品价格并对公众销售,趁疫情防控之机牟取暴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市监龙岗局提供)
销售没有生产标识的“三无”口罩案
●案情简介:根据举报,1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检查发现,横岗街道华乐社区湛宝路旁一药店销售的口罩,无生产厂家地址、无产品名称标识,无批准文号,连外包装也没有标签标识。当事人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扣押涉事药店“三无”口罩,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人心,一时间,口罩成为了每个家庭的必需品。面对疫情发生后市场上出现的口罩供不应求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医疗器械类医用口罩,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输入“注册证编号”,查询其注册信息,如若发现产品外包装无任何标识的口罩,请谨慎购买;如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监龙岗局提供)
龙岗融媒记者 杜和平
龙岗融媒编辑 钟海润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龙岗律师事务所电话(疫情之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