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海口交警深入整治酒驾并根据相关法规,对部分酒驾、醉驾人员进行实名曝光。
此次实名曝光的“醉猫”
共有10人
均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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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月4日,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01
姓名:莫某森
车牌:海口A83645
身份证:4601052003****7530
违法路段:红城湖路与琼州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85mg/100ml
02
姓名:谢某奎
车牌:海口250039
身份证:5137012000****5914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24mg/100ml
03
姓名:邓某锋
车牌:海口157800
身份证:4600261986****0053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136mg/100ml
04
姓名:王某孝
车牌:海口699721
身份证:4601041985****0931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124mg/100ml
05
姓名:符某宝
车牌:无
身份证:4600221992****321X
违法路段:蓝天路
酒精检测值:103mg/100ml
06
姓名:王某山
车牌:海口0020562
身份证:4600031992****7414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174mg/100ml
07
姓名:陈某
车牌:海口067675
身份证:4600362003**0010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61mg/100ml
海口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是在以身犯险,触碰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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