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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小智慧 法治大未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数字智慧仓”栏目,邀您一起体验那些高效便捷的诉讼工具,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科技智慧,共同感受数字正义背后的司法温情。
法官居家办公后如何查阅卷宗?
不同的案卷材料怎样同时对比?
私密批注到底是什么操作?
阅卷带来的用眼疲劳如何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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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法官居家阅卷需求
上海高院升级优化系统
推出互联网阅卷功能
为法官办案、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要阅卷首先得有卷宗。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后,被存放在政务外网的服务器上,想要进行互联网阅卷,需要提前将电子卷宗导出至互联网,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
居家办公的法官↓
可以登录“上海法院”APP,点击“我的”进入“我的案件”,申请互联网阅卷。
在院办公的法官↓
可以登录政务外网审判系统,进入案件办理界面,点击“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勾选需要导出至互联网的卷宗材料。这里可以选择导出整案卷宗,也可以选择导出单个材料。
完成上述操作后,系统会整理打包相关卷宗文件,进行必要加密,然后传输至互联网,整个过程大约两小时。两小时后,法官们就可以进行互联网阅卷了。
互联网阅卷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端的上海法院APP进行阅卷,二是通过电脑端的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进行阅卷。由于电子卷宗以文字材料为主,手机查看存在字小看不清、不方便比对、容易用眼疲劳等情况,建议使用后者,即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进行互联网阅卷。
具体而言:
01
打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点击“法官登录”,输入登录手机号和密码,进入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
02
打开“我的案件”菜单,找到需要进行阅卷的案件,点击“进入”。
03
在案件详情页中找到“卷宗查阅”功能,点击,就可以跳转至阅卷页面了。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互联网阅卷操作界面分为5个区域:左侧为目录区,可以查看所有卷宗材料的目录;中间为阅卷及功能区,电子卷宗的内容就呈现在这里;右侧为批注区,可以展示所有批注,并对这些批注进行操作;顶部为标题栏,可以切换与本案件相关的案件;底部还有一个操作区,可以对卷宗进行放大、缩小、旋转等操作,方便用户查看。
为方便法官及时掌握阅卷情况,系统设置了已阅/未阅筛选功能,就是阅卷区顶部的这个“阅”字带圈按钮,点击该按钮,可以对在看的文件进行已阅标记。标记后,左侧目录区相应材料右侧也会出现一个“阅”的标志,同步表明文件已阅。法官可以通过已阅/未阅对文件进行筛选。
相信很多法官办案时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需要对比不同的证据材料。比如,张三起诉李四开车撞了他,列举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多项索赔要求。李四辩解,自己确实撞了张三,但已经及时将其送医,并且垫付了不少费用。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这时候,法官不仅需要查看诉状、答辩状,还要同时翻阅发票、病历、税单等各种纸质材料,翻来翻去很不方便。这时候,对比查阅功能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点击目录区上方的这个“对比查阅”按钮,每份卷宗材料前面都会出现一个复选框,法官可以勾选需要对比查看的文件,并在阅卷区进行呈现。对比查阅最多支持对4份不同材料依次向右铺开进行展示,其中每份材料都可以单独地进行放大缩小,或者是复制等操作。如果需要结束对比,只要点击退出就可以了。
除此以外,在部分案件中,一份证据材料动辄几十页、几百页,如果前后来回翻看对比,非常不方便。为此,互联网阅卷系统还设置了复制查阅功能。
复制查阅是指对同一份材料进行复制对比。点击阅卷区中间顶部的一个“复制”按钮,就可以对同一份材料复制,最多可以复制4份。比如,点了两次“复制”按钮,就可以同时展示三份相同的材料。这就好比是一本书,书只有一本,但是可以同时看书的第一页和第十页,不需要上下来回的滚动鼠标进行翻页,更加的便捷。
为卷宗材料添加批注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截图批注,即框选一个图片,然后点击鼠标左键使其形成红色方框,再添加标签和分析,点击保存即可。
第二种是文字批注,即对所选中的文字进行批注。选取一段文字后点击添加批注,在弹出的输入框中输入标签和分析,保存即可。
完成上述两种方式的批注之后,所有批注都会展现在右侧的批注区。点击这些批注就可以自动定位到该批注对应的卷宗位置,而且还可以对批注进行修改删除、私密批注等操作。
这里要重点介绍一下私密批注这个功能。在每一条批注旁边,都有一个黄色的小锁图标,点击这个图标后,批注会成为私密批注。私密批注是指这条批注,只有批注的法官本人可以看到,其他人是看不到的。再点击一下小锁图标,它变为灰色的时候,就是一条普通批注。普通批注的内容,合议庭成员都可以查看。一般而言,批注内容默认都是锁定的,也就是私密批注状态。
如果做了很多批注,法官一时间难以查找,系统还提供了检索功能,按照批注的标题、分析等,进行关键词检索,可以帮助法官快速定位,找出内容。
长时间观看电脑屏幕会导致眼睛疲劳,为此,系统设置了一个比较实用的模式——护眼模式。点击护眼模式,页面总体上会有点变绿,如果需要取消护眼模式,再点击一下就可以了。
唐旭田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电子卷宗“示证”功能方便当事人举证质证。互联网阅卷申请成功后,法官阅卷可以不受办公环境时间地点限制,该卷宗材料同时可以在在线庭审或微法庭中供法官查阅,而且系统中有示证功能,由法官决定可以向当事人出示的材料,如诉状、证据、答辩状等案件材料,方便可能并无纸质材料在手的当事人在开庭时查阅核对证据,充分清晰发表庭审意见。
互联网阅卷方便法官居家撰写法律文书。完整的电子卷宗,不仅包括开庭前的诉讼材料,还有开庭后的庭审笔录。当事人当庭提交的证据,当庭或者庭后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交的辩论意见等均将同步到内网电子卷宗中,庭审笔录会同时同步到互联网卷宗,其余网上提交材料将在1、2个工作日同步到内网。为了方便法律文书撰写,法官可以在材料齐全后,再次申请互联网阅卷,在电脑端法律文书智能辅助系统中进行“双屏撰写”,一边阅卷,一边撰写法律文书,实现居家生活办案两不误。
宁 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上海本轮疫情来得有些突然,封控通知让我有些措手不及,除了要忙于准备一些生活物资,手上的案子也让我有些担心。居家网络阅卷成为了一种现实选择。
因为手上有较多已经开过庭的案子,接下来更多的是裁判文书的撰写,只要能够阅看卷宗,就可以在家完成。因此,能否通过互联网查阅卷宗就成了我居家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幸之前院里推广过全流程网上办案特别是卷宗单套制归档,让网络阅卷成为可能。
按照院里技术部门同事在微信群发的操作指南,让能够正常上班的同事帮忙将内网需要阅看的案件卷宗同步至“上海法院APP”,虽然中间经过一些时间的等待,手机看卷宗也没那么舒服,但重要的是能看到卷宗,结案进程就能够继续推动。
一个看似很小的功能,却能让人跨越空间的障碍,技术产生实效。这种实效的背后离不开技术部门同事们的长期努力。感谢之余,也希望今后这一功能能有更多优化。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信息管理处
责任编辑 | 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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