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苦高房价久矣,这其中不乏房产中介的“功劳”,而如今深圳即将出台的“新规”,或能改变这一局面。
11月19日,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正式在深圳市住建局官方房地产信息平台上线,新的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
目前深圳乃至全国都实行的双边代理居间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以争取委托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深圳这次引用“单边代理”模式,同今年的“二手房指导价”一样,在国内尚属首次,深圳算是又“示范”了一回。
那么什么是单边代理呢?所谓“单边代理”,指的是只凭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无权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收取报酬的代理行为。单边代理委托书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单边代理人仍属于房产经纪人,除了应按法律法规取得资质,还应遵守相关房地产经纪的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范。
深圳引用“单边代理”模式在国内是首次,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有较为成熟的“单边代理”操作模式,以美国为例来对比一下。
美国房产经纪人是基于MLS模式,即多重上市服务,是20世纪3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一种房地产营销方式,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非常成熟,广泛使用于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中介代理中。MLS以会员联盟的形式,将不同房产经纪公司纳入一个加盟体系,体系中成员的房源和求购信息集合在一个网站的共享数据库中。参加系统的会员可以在系统内,找房源或找客源,实现交易。在MLS模式下,美国经纪人的作业就是“单边代理”模式,即经纪人只能代表买方或卖方来做单,两边经纪人各为其主,成交之后,各自收佣。
目前中国房产中介除了贝系有ACN模式,其他中介公司还是以自己公司内部合作的方式来运作。单边代理很少,尤其是买房代理几乎没什么中介公司在做这一块业务,最多也是代表卖房,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在一定时间内独家售卖业主的房源。大部分房产中介都是在做居间服务,即撮合双发交易,收取佣金。既不站在客户角度,也不站在业主角度,从中介斡旋,目的是促成交易。
深房中协表示,新系统的上线,意味着居间模式将彻底退出深圳历史舞台,那么会对深圳楼市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在国外,买方有买方代理,卖方有卖方代理。美国的买方代理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了解卖方房屋的状况,比如产权有无瑕疵、房屋有无受损等;而卖方的代理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了解买方是否有真实的购买意愿和支付能力。而我们国内这种居间模式哪一方都不代表,经纪人只关心能不能成交。国内这种双边代理模式,实际上会造成经纪人有可能明知道房屋产权有瑕疵或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明知道购买人在购房资格或者支付能力上有问题,也要强行去促成交易拿佣金,那么后续就会造成一系列的纠纷和法律问题。
而单边代理的交易模式,将打破现有行业竞争格局,业内所有的中介机构不论大小均有平等的服务机会,企业比拼的不再是资金与规模,而是信誉与服务、专业与能力。深房中协表示,基于单边代理逻辑运行的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一旦成功,将是对过去30年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的彻底颠覆。这种中介服务底层逻辑的改变,不仅仅提高了房产流转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这种改变将更有利保障消费者权益。当然,对于这种交易模式其他城市是否会更进,深房中协表示,由于深圳是全国首个执行单边代理的城市,需要看市场反应和执行效果。
综上所述,深圳上线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首次引进“单边代理”模式,是对行业的颠覆,也是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必经之路,效果究竟如何?未来是否有更多城市跟进?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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