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实务(干货)

 2025-08-22 17:33:01  阅读 766  评论 0

摘要: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1.销售时1)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发出商品总金额-预估退货商品金额)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预计退货商品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发出商品总成本-预估退货商品净成本

干货 | 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六项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1.销售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发出商品总金额-预估退货商品金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预计退货商品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发出商品总成本-预估退货商品净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预估退货商品净成本)

贷: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总成本)

2.退货期满或实际退货时

1)调整收入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补记预估退货中实际未退的商品金额,若退货超出预估则计入借方)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调整成本

借:库存商品(实际收到退货商品净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补记预估退货中实际未退的商品成本,若退货超出预估则计入贷方)

贷:应收退货成本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1.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2.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视同为服务性质的质保,公司提供的质保是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的额外服务,应确定单独售价,并进行价格分摊;

否则,质量保证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视同为保证性质的质保,公司提供的质保是所销售商品不符合既定标准时提供的无偿维修,应确认预计负债。

1)服务性质的质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

2)保证性质的质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三、主要负责人与代理人

1.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2.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确认收入,或者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1.案例: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及合同续约选择权等。

2.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3.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五、售后回购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企业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表明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企业应当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

企业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应当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否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

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否则,企业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

六、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企业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通常包括入会费、接驳费、初装费等。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企业会计实务(干货)】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98170.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51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