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租房是具有政策性和保障性的租房,由政府规定租房的人群、条件以及租金标准进行配租。除了京籍城镇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外,为进一步完善 “购租并举,以租为主”住房保障制度,北京市逐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推动中心城区人口疏解,促进职住平衡,2016年起,北京市开始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配租公租房。本期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市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配租情况及申请条件。
2016年5月1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公告》,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此次试点涉及3个公租房项目490套房源,房源均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并运营的公租房,且为公开摇号后剩余房源。
2017年4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在2个公租房项目开展配租的公告中第一次提出“新北京人”的概念,在公告中,新北京人被定义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简单来说,新北京人就是指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配租情况如下:
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新北京人”。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在哪儿可以看到公租房的申请信息?大家可以关注北京市市、区住建委官网及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官方网站查询配租公告。
京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公租房专项配租实行项目登记制,不实行轮候制,不需要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领表走“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申请资格备案,工作单位所在地(目前以社保缴纳地为准)住房保障部门有房源配租时将发布公告,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渠道直接参加有关房源配租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摇号选房。
虽然近几年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较少,但是大家不要着急,国家很重视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保障工作。2019年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关于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和“新北京人”意见提出”公租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部分大中城市公租房保障需求量大,但保障覆盖面较低,尤其是对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门槛较高、力度不够。”意见提出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
大家也可以关注大众生活观察解说员,有面向京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配租,这里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的。
注:本文配图来源于网络,政策及图表数据为大众生活观察解说员整理,未经许可,图表及文章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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