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赁备案登记证明(租赁大事记)

 2025-08-24 22:27:01  阅读 740  评论 0

摘要:青岛积极完善“租售同权”导向下的公共服务政策;海南拟将闲置房源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企业动态:旭辉瓴寓在南京的首座大型租赁社区开业。城市索引:青岛“十四五”保租房达到21万套,将落实租购同权;郑州5个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拟获奖补。土地投拓:上海公布

青岛积极完善“租售同权”导向下的公共服务政策;海南拟将闲置房源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

企业动态:旭辉瓴寓在南京的首座大型租赁社区开业。

城市索引:青岛“十四五”保租房达到21万套,将落实租购同权;郑州5个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拟获奖补。

土地投拓:上海公布今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现场交易活动安排。

旭辉瓴寓:南京首座租赁社区开业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与旭辉瓴寓共创的高品质租赁房源——“海智湾·江北十二星座街区”迎来首批82户住户!该项目是旭辉瓴寓在南京的首座大型租赁社区,可充分承载研创园内高端人才的居住需求。

旭辉瓴寓自2018年进入江苏租赁市场,截至目前,布局了苏州、南京、无锡、扬州、南通等地,已拓房源1.2万余间,已开业约4703间,平均租金约2980元,出租率超95%,续租率约60%。

青岛:“十四五”保租房达到21万套,将落实租购同权

今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起草编制了《青岛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按照《青岛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此次规划总体目标为建立健全具有青岛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筹集渠道多样、参与主体多元、市场管理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体系。规划期末,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数量达到21万套(间),占城镇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青岛将积极完善“租售同权”导向下的公共服务政策,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租房者,具备平等享受青岛市常住户口家庭基本公共权益的权利。租房者可凭《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享受租房落户、公积金提取、子女就近入学、就业保障、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等便民服务。

郑州:5个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拟获奖补

7月1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示称,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批,拟对已纳入全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台帐的一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项目进行奖补,审核奖补金额合计2760.14万元,首次拨付奖补金额2208万元。

石家庄:公示3家从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保障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自主选择权和承租人的知情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公示了3家从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名单,分别为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分公司、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转租)经营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该市辖区内的监管银行开立唯一、专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确定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承接监管账户划转的资金。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本数),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不含本数)租金的,应将租金、押金存入监管账户。

南京:试点3年新增租赁住房25万套

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自2019年作为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双试点城市以来,3年新增租赁住房已多达25万套,其中,新改建租赁住房7万套,盘活租赁住房多达18万套。

根据计划安排,南京今年还将筹建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十四五”末,南京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超过15万套(间)。与此同时,还将为25万人发放租赁补贴,让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惠及不少于50万户家庭和个人。

汕头:首批151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

截至目前,广东省汕头市首批 9 个项目共 1517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完成认定,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次认定的 9 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其建设模式包括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房屋建设,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以及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等,分布在我市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华侨试验区等区域。

海南:拟将闲置房源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7月18日至7月28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于改造和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闲置房源范围:

一是闲置存量住房。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可纳入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二是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

陕西:整治住房租赁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

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在陕西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级监管人员要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与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能力,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提升社会契约意识。

上海:公布今年第二批次集中供地现场交易活动安排

7月22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布今年上海第二批次集中供地现场交易活动安排。32幅涉宅地块中,有9幅地块获一名竞价人报名,涉及浦东新区(1幅)、静安区(1幅)、杨浦区(2幅)、松江区(1幅)、青浦区(1幅)、奉贤区(3幅),上述地块竞买人,于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登陆网上受理平台完成挂牌报价,无须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其余23幅获多名竞买人报名的地块将于7月25日至7月28日举行现场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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