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9.4”火灾的房东、租客都被依法刑事拘留,他们都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但是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回顾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起火当天的情况两人均表示“后悔”和“痛苦”,有4人通过逃生窗逃出,另外被困的两人1死1伤。目前,商铺已经被查封,房东黄某、租客何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为什么房东也被刑拘?
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要注意消防安全。一旦出租屋内发生火灾,不仅租客要负责,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房东如未对出租屋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也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月4日凌晨5点42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川村六片一栋出租屋一间商铺发生火灾,导致屋内6人被困。最终,有4人通过逃生窗逃出,另外被困的两人一人受轻伤、一人遇难。
(事发店铺阁楼的逃生窗)
当天起火的是位于一楼的电器维修商铺,商铺内用水泥板隔开,形成一个小阁楼,存在违规住人情况。商铺中放置有电视、空调、冰箱等电器,火灾发生当晚还停放了3辆电动自行车。
目前,商铺已经被查封,房东黄某、租客何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拉起的警戒线
9月6日,记者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对话房东黄某、租客何某,采访中,“侥幸”“后悔”“痛苦”是两人说得最多的词语
嫌疑人何某与记者对话
今天,结合这个事故案例
我们来谈一谈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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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社区及网格等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强调电动车不能在屋内停放、充电,可为什么朱某还要把电动车放进屋呢?
▲消防员在事发商铺救援
之前一段时间,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对电单车管得严,我就不敢停在屋里了。但是,我想着放进屋里也没什么事,还是放在屋里安全。消防安全什么的,我没有多想,觉得着火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然而,事实证明,这一次朱某想错了。他一直想着没事、没事,却忽略了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会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了现在的悲剧......
▲事发后的商铺
侥幸心理酿大祸!这个满含血与泪的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提醒着我们:尽管生活多有不易,但“安全”始终都得是第一位的。毕竟,心存侥幸,没事还好,一旦出事,受伤害的往往是自己和身边人啊。
在这起事故中,房东黄某、租客何某均因涉嫌失火罪被刑拘。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商铺起火,租客何某自然罪责难逃,可为什么房东也要受罚呢?
租客负责:起火原因无法查明的,一般认定租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并对火灾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期间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时,一般情况下应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租客是房屋主要使用者,应该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火灾发生。
房东负责:作为出租人,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属设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有义务进行完善和维修,尽物权人职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出租条件的,那么房东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事实上,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大家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后果,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尤其是房东,不要只顾着收租,你可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出租房火灾案例一:租客负全部责任
一、李某租住了王先生的房子,租住期间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保险丝熔断,此后李某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继续使用大功率电器,最后导致火灾的发生,大火蔓延至邻居家中,致使家具和家电全部烧毁。
该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租赁房屋时,应对租房屋妥善使用,安全使用电路,以避免自己的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损害。房屋使用人李某用铜丝替换了保险丝,使保险丝无法起保护作用,其是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李某应对邻居的财产受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租房火灾案例二:租客负主要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
二、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经查明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烧毁了邻居的财产。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租客承担80%责任。
出租房火灾案例三:房东负全部责任
三、刘先生租赁了张先生一间房,而在刘先生上班时,家中突发大火,不仅将自己的物品烧坏,还连累了邻居。
消防部门经过调查后认定火灾由线路老化引起的,法院也根据火灾认定书判决房东张先生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在房屋承租期间房屋的检查维修由谁负责,那么可自然视为由房屋出租人,即张先生负责。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私拉未套管。
普通居民住宅电路设计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执行,而一套出租房内通常住了五六家住户,甚至更多。十分容易造成电线短路,电线超负荷运载,导致火灾发生。
二、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仍存在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
房东为满足租户的日常生活需求,通常在狭小的租房内通过随意隔断,设立起居室、厨房与卫生间。多数租户为了节约电费仍会选择使用液化气钢瓶。液化气钢瓶使用中极其容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三、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
过道、楼梯口电瓶车肆意停放,胡乱堆放杂物现象严重。安全出口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安全疏散人员。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细则也指出二层以上的居住用出租房应每套至少设有一个逃生口并保持畅通,满足高密度人群的疏散。
四、未配备消防设施。
出租房属人口密集场所,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器材,设立安全标识,能有效保障火灾发生初期人员疏散及正常扑救。
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不规范的群租房,一旦不注意发生火灾!房东、租客都是在犯罪
关于群租房,房东、租客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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