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合同仲裁律师(付璐律师解读劳动合同签订)

 2025-08-25 21:30:01  阅读 580  评论 0

摘要:付璐律师解读劳动合同签订、效力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事务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很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个证明。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合同就是证据。那么劳动合同效力争议需要仲裁前置吗?如何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在此篇中付璐律师就相

付璐律师解读劳动合同签订、效力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事务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很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个证明。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合同就是证据。那么劳动合同效力争议需要仲裁前置吗?如何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在此篇中付璐律师就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劳动合同效力争议需要仲裁前置吗

  所谓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在确认仲裁是否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时,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时,用的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未规定不经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必须依法进行,如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案件进行受理,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付璐律师表示,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案件,法院才能予以受理。因而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前置程序)。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目的在于以高效专业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原因在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快捷,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仲裁前置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一旦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要求

有效的劳动合同,首先需要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用人单位一方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能够独立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经济组织。对此付璐律师表示,劳动者一方的主体合法性是必须是具有劳动行为能力、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终止条件、建约责任等均不得违反国家制定的强制性劳动标准(如最高工时限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是合法基础,因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只要缺少上述的必备条款就会是非法合同,自然无效。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因此,从法律规定上说,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的。 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必须符合上述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付璐律师强调,对于不符合上述原则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律上称之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材料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付璐律师对此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效力及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事务”的有关解读,劳动合同的效力,要结合看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来确定,如果对劳动合同有争议,在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若仲裁无法获得满意的结果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申请劳动合同仲裁律师(付璐律师解读劳动合同签订)】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0572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28秒, 内存占用1.93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