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律知识(文武之道)

 2025-08-25 22:30:01  阅读 405  评论 0

摘要: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假如公司迟

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假如公司迟迟不肯签合同,建议先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微信聊天等)进行交涉,例如可以这样说:

××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一个月内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依法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我一个月的补偿金。

目的是给用人单位施压:签还是不签,必须给个说法。

书面交涉后,无论公司是否和员工解除关系,都需要向员工做出回应。此回应建议留存,员工可将之作为书面证据用于下一步维权。如果双方还愿意合作,可以补签一份合同,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对于公司不签合同的行为,法律上最多宽容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公司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维权前,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维权时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日常应该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银行转账单、收据、支票等。

工作记录:录用通知书、花名册、签到本、工作现场照、公司网站上有关自己的报道、奖状、荣誉证书、工作往来邮件及聊天记录、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

缴纳社保、商业保险的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商保证明。

公司发的材料:工作服、出入证、门禁卡、服务证、工作证。

登记表、考勤表、打卡记录、加班通知。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用合法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与公司领导的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或录像,但要注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录、偷拍获取的证据不一定合法,建议咨询律师后再行动。这些材料不需要全部具备,准备好其中几项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了。

申请仲裁要趁早,不要超过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指的是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法律,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所以一旦个人权利受损,就应该尽快提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你提起仲裁那天往前倒推的一年里,都没有适用双倍工资的情况(比如你离职已经超过一年了),你就没法主张双倍工资了。

避开试用期陷阱

“试用”不等于“免费用”,更不等于可以“随便辞”。

从法律角度看,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只要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就得保障你作为员工的基本权利,包括最低工资、法定的社保和休假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或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责令改正,或者提起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和社保。

最后要注意,试用期内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除非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很多公司不讲清楚录用条件,也没有做过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补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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