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懂私慕原创, 作者: 水梦
刚刚,三家律师事务所被中基协封杀,这是2018年3月27日,中基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后对律所开出的第一个重大罚单:自2018年4月12日起,三年内中基协不再接受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这三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中基协一直要求,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应损害自身、对方机构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重罚,让律所紧张不已,但其实不必过于紧张,中基协规定,若律所回访调查发现问题,上报协会撤销相关法律意见书,协会不追究相关责任,所以,各大为私募做备案的律所,趁着还没出事,赶紧去回访调查吧。发现问题,就是拯救自已!
之所以被中基协重罚,有两家律所的主要原因是其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一年内,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被中基协公告注销。
据中基协公告显示,中源诚信于2015年1月29日在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6月21日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为樊巧云、刘东霞。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不到5个月,中源诚信因涉嫌伪造公章及冒名签字、涉嫌虚构或隐瞒事实,挪用和侵占基金财产等情况而失联,最后被协会在2017年11月6日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而康汉投资的登记时间为2014年6月4日,北京同硕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出具法律意见书也仅仅6个月,康汉投资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失联被协会于2018年1月29日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而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被罚则是因为在为深圳恩力集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这三家律所被罚还存在同一个问题,就是均未能勤勉尽责。协会调取了三家律所的法律意见书工作底稿核查发现,三家律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协会决定自2018年4月12日起,三年内不再接受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北京同硕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自2016年初私募登记备法律意见书制度实施以来,部分律师事务所存在选择客户方面存在不谨慎、盲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行为,行业内也因此出现了具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机构严重违法违规的案例。
此前,中基协发布规定,律师事务所累计为三家及以上被不予登记机构提供私募登记相关法律服务,且出具了肯定性结论意见的,出于审慎考虑,自其服务的第三家被不予登记机构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中基协将要求私募重新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根据中基协3月9日公示的“不予登记的申请机构及所涉律师事务所、律师情况”显示,一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累计为三家被不予登记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踩雷”项目更是多达5个,另外4家律所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基协的规定,这5家律所未来三年内为私募提供的登记相关法律服务将被中基协暂停。
中基协一直强调,私募登记申请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应当高度珍视自身信誉,审慎选择业务合作对象,评估合作对象的资质以及业务开展能力。在监管高压之下,律所的服务成本将有所上升,不少律师表示,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的价格在未来可能会上调。
屡次重罚,让律所紧张不已,但其实不必过于紧张,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中,中基协表示,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积极性,事后回访调查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约定,通知协会撤销相关法律意见书,协会不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责任。
所以,各大为私募做备案的律所,趁着还没出事,赶紧去回访调查吧。发现问题,就是拯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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