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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开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举报监督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坚持将开门搞整顿贯穿始终,推动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现将开封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共同整治内容
●违反“三个规定”问题。重点整治政法干警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存在不正当交往;不如实记录报告。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重点整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审查、监督不深入、不到位;因违规违法、失职渎职导致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或脱逃。
●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重点整治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获得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重点整治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兼薪;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政法干警所任职政法单位辖区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二)其他突出问题内容
●党委政法委系统
(1)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整治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对全市执法司法总体情况掌握不够全面。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深入基层不够,掌握矛盾问题不够全面精准。
●法院系统
(1)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整治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隐名代理,充当幕后“法律顾问”;利用离任前身份牵线搭桥。
(2)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涉企民事案件长期不结问题。
(3)其他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检察系统
(1)案件办理质效问题。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其他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2)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整治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隐名代理,充当幕后“法律顾问”;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牵线搭桥。
(3)检察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
●公安系统
(1)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及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等问题。整治滥用受案初查权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滥用刑事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规避法律审核审批程序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滥用刑事强制措施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违反办案时限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
(2)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整治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
●司法行政系统
(1)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整治对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2)对社区矫正监管不力问题;监狱干警以案谋利、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违规对罪犯在计分考核、岗位调整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等问题。
二、监督渠道
诚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提供问题线索,相关意见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开封市教育整顿办
监督电话:0371-23855542
接听电话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30
集中受理截至6月10日18:30,截至受理后通过12337平台反映。
通信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9号楼6楼635收(开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当前,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处在查纠整改的关键时期,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环节,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成效,整治顽瘴痼疾是这个阶段的重中之重,而六大顽瘴痼疾之首就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
那么,“三个规定”到底是什么呢?2015年,中办、 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形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众所周知,遇事找人“打招呼”一直以来都被看作是“正常”的事,这一现象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也不例外。为什么会出现“打招呼”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呢?一方面,“打招呼”者乐此不疲,感觉自己有本事找人找关系;另一方面,被打招呼的少数政法干警也在此过程中找到了强烈的存在感。老百姓甚至总结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而所谓的“关系”背后就是各种各样干预执法司法案件的行为。
而这种现象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打招呼”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司法活动当中最重要的遵循是法律,最重要的原则是公平正义,而出于种种目的“打招呼”的行为,给外界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得正常的执法司法活动受到人为干预,动摇了社会对法律的信仰,有些案件被办成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
另外,“打招呼”也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在一个熟人社会里,走后门找门路的歪风邪气在一些地方还很盛行。面对人情的困扰、利益的诱惑,一旦予以让步,那么很容易产生“破窗效应”。“打招呼”一旦成为打破公平正义这扇窗户的第一颗石子,那么“走后门”“找关系”等破坏公平正义的行为就会纷至沓来,长期下去,必然会污染社会风气。
“打招呼”盛行更容易滋生司法腐败。从已经披露的案件来看,一次“打招呼”往往不限于一个电话、一条短信,背后往往伴随着金钱、利益的交换。有的是先“打招呼”,随后金钱、利益跟上;有的是先用金钱、利益输送关系打通人脉,然后再去“打招呼”。不管是哪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打招呼”者通过一定利益输送,换取被“打招呼”者对案件的倾向性干预,进而演变为执法司法领域腐败,老百姓对这一现象深恶痛绝。
违反“三个规定”的不良后果在于:一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司法人员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广大政法干警也深受“打招呼”之累。在执法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政法干警对“打招呼”现象唯恐避之不及,在一些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当中,一些政法干警要千方百计躲避社会各方影响。而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剑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住了治理政法领域顽瘴痼疾的要害。要彻底整治各种干预司法的行为,既要整治政法队伍内部的相互干预,也要整治其他领域干部把手伸进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行为,既要整治个别案件或受人所托,或被亲情所扰的“打招呼”现象,也要整治遇到案件习惯性“打招呼”这股歪风邪气,营造向“打招呼”坚决说“不”的浓厚社会氛围,严查并公布一批受“打招呼”影响的典型案件。
开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个规定”的部署要求,抓住关键少数,积极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知晓率和支持度,推动“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引领全市政法干警树牢法治理念,养成“逢问必录”的行为自觉。同时,为推进“三个规定”落细落实落地,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通过微信公众号、制作展板、廉洁座卡、录制“三个规定”小视频、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及公开承诺活动,利用彩铃成本低、传播广、受众多的特点,为干警定制专属彩铃。
开封将难点转化为亮点,将监控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积极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于“三个规定”的知晓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让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同时,也将“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融入到干警的日常工作生活中,筑牢清正廉洁“防火墙”,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助于凝聚执法司法活动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的思想共识,形成让“打招呼”者受损、守规矩者受益的鲜明导向。通过开展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查纠整改方向不偏、蹄疾步稳,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开封政法铁军。
KFZF
投稿:kfzf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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