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保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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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同时,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因此,保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仍此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2-07-0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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