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代理商(严查)

 2025-08-27 12:00:01  阅读 444  评论 0

摘要:关注知药客(公号),让医药代表销售、培训学习、上量更简单!官方消息,下一步将严查“走票”、“挂靠”等行为,以查到的委托企业经营医疗器械品种为起点,倒查至生产企业环节。查经销商查票据,倒抓企业日前,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促进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关注知药客(公号),让医药代表销售、培训学习、上量更简单!

官方消息,下一步将严查“走票”、“挂靠”等行为,以查到的委托企业经营医疗器械品种为起点,倒查至生产企业环节。

查经销商查票据,倒抓企业

日前,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促进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广西省药监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制定了《关于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配送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

文件指出,对委托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许可库房地址外贮存医疗器械、超范围经营、超期限经营、“走票”、“挂靠”等行为。

检查应以在使用环节抽查到的委托企业经营医疗器械品种为起点,倒查至生产企业环节。检查中发现涉及委托方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

(截图来源:药监局官网)

什么是挂靠、走票?

从上文可以看到,药监部门对于经销商、代理商的开票管理着重强调。那什么是“走票”、“挂靠”行为?

医疗器械流通市场存在哪些乱象?

首先是赚差价。在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会经常出现,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其以市场竞争为基础从价较低的生产企业进购医疗器械,随后以高价卖给医院,从而获取高额的差价。

在此过程中, 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多次伪造购销链条、购买增值税发票以抬高药品价格,进而获取现金。

由于走票行为无需高成本且能够获取高额的利润。

因此,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小型流通企业依靠走票获取盈利。

另一个目的是逃避监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为应对医疗器械的出厂价格而引起了物价部门关于高流通率的质疑,其通过将出厂医疗器械的价格提高的方式直接给配送流通企业开票,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承担走票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风险 。

在直营制的 “高开高返”下,整个流通流程需要经过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从流通企业到医疗卫生机构开一次发票便可实现,但借助于走票方式偷税漏税的本质依然存在。

所以挂靠和走票可以归纳为:

挂靠:是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场地、资质证明以及票据等违法行为;

走票:是指一些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但却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医疗器械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

监管部门怎么查多票?主要这9点

1. 查批发企业:挂靠经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

2.查从业者:购销业务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

3.查票据记录: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收货 、验收 、入库 、养护 、出库 、运输等记录)是否一致;

4.查发票账号: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是否与上下游企业增值税发票账号相对应;

5.查资金流向:购销资金是否使用企业统一账户,是否现金结算或业务员个人账号结算;

6.查经营资质: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7.查金额内容:过票走票重点检查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

8.查销售渠道: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医疗器械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

9.查银行流水:通过企业资金流水账和银行对账单等查是否存在虚构销售流向、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或伪造回款收据等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挂靠走票”与医院关系密切。因为挂靠人所进行的交易不一定在被挂靠医疗器械企业账上体现,加之医疗器械企业跨地域经营,医院是医疗器械最大的销售目的地;

若在医院账上出现借开的发票、税务代开的发票、发票系统中查不到的发票,这都是违法违规行为,都包含在监管部门整治的范围内。

开票合规,记住这4方面

多票存在问题,所以减少中间的票便是应对措施,所以在购销票据管理上,以今年江西省某地监管部门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方案》对于应该注意的事项做了较好的阐释,可供读者参考:

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销售医用耗材,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项目要填写齐全。所销售医用耗材还应当按照医用耗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用耗材GSP)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以及清单,下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购进医用耗材,应主动向供货方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所在地区税务部门出具。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医用耗材的品种、数量,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医用耗材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单和购进医用耗材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医用耗材购销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将医用耗材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时,必须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章原印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医用耗材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

公立医疗机构从配送企业购进医用耗材,在入库验收医用耗材时,应对采购医用耗材的票据进行审核,并向配送企业索取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含清单)复印件(加盖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每个医用耗材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配送企业及生产企业两张发票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做到票、货、账三者相符方可入库、使用,上述发票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解决回款问题,淘汰部分经销商

通过对相关文件进行研究发现,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半年回款期,待回款期到时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企业,无疑将钱款时间往后延长了半年,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提高医疗器械流通和企业运营效率造成不利影响。

在两票制之下,企业借助走票洗出现金这一渠道已经被严格封堵,其主要表现在医院若采取占压批发企业资金的行为,则企业需要承担税负负担和银行高额财务负担,其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正常运营造成难以承受的影响。

由此可见,在医药流通行业推行两票制有利于提高流通产业的集中度,可实现对于与市场要求不相符合的中小型流通企业予以了淘汰。

同时,部分企业所留下的市场空白受到市场覆盖、物流成本等问题的影响导致无法实现及时性的填补,会在短期内,对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两票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压缩和限制流通渠道的长、宽度,以便于更好地降低监管成本和提升监管强度,进而降低虚高的票价。此外,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实现规模化、现代化和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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