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律师事务所(6年后)

 2025-08-27 15:21:02  阅读 472  评论 0

摘要:■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谷梁传》中曾言:“古者有四民:士民、农民、工民、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在我国,农民是指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其与土地有着密切的关系。而“盛世置地,乱世藏金”也绝非一句虚言,

■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谷梁传》中曾言:“古者有四民:士民、农民、工民、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在我国,农民是指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其与土地有着密切的关系。

而“盛世置地,乱世藏金”也绝非一句虚言,它不仅指出了广大农民的生存之道,也凸显了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根本的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土地确权的逐步落实,一部分农民拿到了确权登记证书,开始欢呼雀跃;一部分农民没有拿到确权登记证书,开始担心是否失去土地。

9月1日,国家针对农村土地方面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随着该份文件的出台,不少农民认为农村土地即将打乱重分。

那么,在新政策下,农村土地到底会不会被重分呢?

6年后,农村土地会重新分吗?无地农民如何获得土地?

一、农村土地还会重新分吗?

想要搞清楚农村土地是否会重分,首先要搞清楚目前的土地制度。

众所周知,自1978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何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简单地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可以从集体上承包土地,然后用于生产经营。

自土地承包开始后,我国已经经历了两轮土地承包: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也就是说,到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才到期,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土地还处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因此重新分地的可能几乎不存在。

有人会问,到了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后,土地会进行重分吗?

其实,早在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文件,该文件已明确指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同时,在2020年正式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有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规定。

由此可见,2057年之前,我国应该不会展开大规模的土地重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遵循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加之,这几年国家划拨了500亿元的资金在全国各地展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后,农村土地基本不会在短时间内进行再分。

6年后,农村土地会重新分吗?无地农民如何获得土地?

二、无地农民如何获取土地?

树长再高,叶子再多也换不了根。

农民朋友就像树、像叶般,离不开根,更离不开土地。从上文可知,虽然目前有很多农民要求重新分地,但在大政方针下,农村土地进行重分的概率几乎为0 。

那么,在农村承包地坚持三十年不动摇的情况下,无地农民真的没有机会重新获得土地吗?

答案并非如此。

事实上,已经颁布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明确提出无地农民可以申请以下3类土地。

(一)依法开荒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行为,在获得依法批准并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因此,无地农民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对荒山、荒地、荒滩等进行开垦使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批准私自开垦荒地的行为是违法的。

(二)申请预留的机动地

事实上,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方便后期进行土地调整会预先留出一部分土地,农村新增人口或者无地农民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分配该部分预留机动地。

如果村内有机动地的,无地农民一定要优先申请,因为未来获得机动地的机会可能会越来越少。

(三)本村集体成员内承包权人自愿退出的承包地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农民会选择落户城市,部分进城农民会自愿交回的土地,这时无地农民就可以申请分配这部分土地。

当然,无地农民也可以继承父母或者他人留下来的土地,抑或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

6年后,农村土地会重新分吗?无地农民如何获得土地?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当前我国实施的是土地承包制度,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也未到期,但该项制度中有“大稳定,小调整”的规定。因此,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微调。比如,在保持村里承包地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村集体以及2/3以上的村民经过协商同意后,可以决定给内部成员分地。

可见,无地农民通过上述方式还是可以获得一部分土地的。

目前,有很多农民都希望重新分地,您认为农村土地该不该重新打乱再进行分配呢?请在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观点。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土地律师事务所(6年后)】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09870.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5秒, 内存占用1.93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