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5-08-27 23:51:01  阅读 120  评论 0

摘要: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和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和赛点设置

为促进赛教深度融合,结合我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赛项126项,其中,高职对接国赛赛项60项、省赛自设赛项7项(见附件1),设置大赛赛点20个(见附件2);中职组设置赛项59项,设置赛点18个(见附件3)。

二、参赛资格

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再次参加曾荣获国赛一等奖的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三、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大赛每个赛项按照参赛队数量的10%、20%、30%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赛项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优胜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竞赛项目分别计7、3、1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计9、5、3分。按获奖总积分,对高职组前5名、中职组前10名的学校颁发优胜奖。

(四)组织奖。综合参赛率、总成绩等情况加权赋分,对中职组竞赛成绩位居前3名的市(区)颁发优秀组织奖。根据赛事组织和满意度调查等情况,对高职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组织工作

为做好本次大赛组织工作,成立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一)大赛时间

4月11日(星期一)前,完成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各赛项具体日程安排将在赛前通过大赛管理平台公布。

(二)大赛报名

高职组比赛根据赛点承办能力,实行限额申报;赛点院校不得对各参赛院校参赛队伍数量差别设置,允许各参赛院校参赛队伍数量不低于2019年标准。各参赛院校根据赛项规程要求,通过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219.145.104.249:8081/)完成报名。各赛点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中职组比赛统筹考虑各地专业布局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本着应赛尽赛,鼓励更多学校参与比赛的原则,依据前期征集参赛队预报名情况分市(区)分配限额(见附件3),省属学校每个赛项原则上限报1队。市(区)在市赛基础上,以市为单位报名;省属学校经校赛选拔后直接报名。各市(区)、各学校根据赛项规程要求,通过大赛管理平台(http://vte.sneducloud.com)完成网上报名。大赛报名审核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赛点工作

各赛点须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和赛项竞赛委员会、竞赛专家组和竞赛监督组(仲裁组)。

1. 赛点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教务、财务、学管、后勤、宣传、安保等部门和相关院系参与组成,统筹负责赛点赛事组织。

2. 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赛项竞赛筹备、组织等工作。高职组对接国赛赛项的竞赛委员会成员至少来自5个单位,含赛项国赛办赛机构或合作企业。

3. 竞赛专家组负责确定赛项规程、竞赛命题、评审等有关技术工作。高职组专家组长由对应赛项国赛专家担任(国赛专家组组长优先,无国赛赛项由行业赛专家担任),中职组专家组长由省教科院相关赛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内外具备大赛执裁经验的教师和大赛合作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原则上赛点和参赛院校教师不得担任竞赛专家,省内专家应从省赛裁判库中抽取产生。

4. 竞赛监督组(仲裁组)一般由3人组成,组长由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委派,成员由省赛专家库抽取产生。

5. 赛点院校应对比赛全程进行录像,鼓励有条件的赛点院校进行比赛直播。

(四)材料报送

1. 各赛点至少在赛前20天将赛点领导小组、赛项竞赛委员会、专家组、监督组(仲裁组,不含组长)、赛点竞赛日程安排、赛项规程和竞赛手册等材料(加盖承办单位公章的PDF及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高职组发送至sxzcjctt@163.com,中职组发送至zj85370526@163.com。经审核批准后,赛点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各赛项规程、竞赛时间、地点、组队要求(含指导教师人数)及有关事项至少在赛前15天由赛点通过大赛管理平台向参赛院校公布。

3. 各赛点要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天内,将大赛成绩上传至大赛管理平台,成绩导出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它事项

本次大赛工作费用由各赛点承担,主要包含比赛设施配备、耗材、命题、裁判等费用。为促进大赛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将通报表彰大赛获奖选手、优秀指导教师、优胜学校、优秀组织单位。各市(区)、各职业院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对获奖学校与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

1.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裴生芬(中职) 029—88668836

唐婷(高职) 029—88668837

2. 省教科院、省职教学会

杨玉萍(中职) 029-85370526

王征(高职) 029-33152016

3. 大赛管理平台

齐博文(中职) 029-85230400

王征(高职) 029-331520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_教育厅文件_委厅文件_公开_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王波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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