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谢是宁波的高三学生,在游泳馆时一时起了邪念,连拉柜门盗窃财物。
被发现后,他的父母竟然拒绝了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是怎么回事?
小谢现在读高三,鄞州人,还未成年。在游泳馆游泳时,小谢起了邪念——试着去拉储物柜的柜门,竟发现有很多门没有上锁。于是,他多次采用拉柜门的方式窃取财物,一共窃得手机、衣服、鞋子等物品共计价值近3000元。
由于小谢未满18周岁,且未聘请律师。于是,鄞州区公安局、鄞州区检察院依法通知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张桂春律师接受中心指派后,担任小谢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让律师意外的是,当她联系小谢的母亲时,对方竟一口回绝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怎么会这样呢?张律师在和小谢母亲沟通后,发现背后有隐情。
首先,小谢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父母缴纳了一万元的保证金后便给予取保候审。小谢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以为取保候审后就不用再移送起诉了,相当于“没事”了,没必要再接受法律援助。
其次,小谢是高三的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不想因为律师的介入影响学习。
虽然家长拒绝了法律援助,可律师仍然没有放弃。他向小谢父母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小谢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根据小谢的情形,只要再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就很有可能附条件不起诉。但小谢父母仍不理解,认为附条件不起诉与法院判缓刑并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律师又详细跟他们解释附条件不起诉对小谢而言不会留犯罪记录,对其以后的升学、就业不会产生影响。这才使得小谢的父母放下戒备,同意接受法律援助。
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援助律师在小谢父母的陪同下前往学校会见住校的小谢。在小谢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其管教微乎其微,平时都由年迈的奶奶照看。“小谢性格非常内向怕生,又很敏感。他内心非常惶恐不安,担心因为这次事情对以后的学习就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没法和父母说,又不敢和同学朋友说,心里非常郁闷。我就给他做心理疏导,告诉他,只要积极配合就好。慢慢地,他才放下心里的包袱。”
会见后,援助律师提出与小谢父母一起前往三个被害人处协商,希望能由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意外的是,小谢的亲生父母并不配合这项工作,父亲推脱不管,母亲认为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又是路盲。
“本来父母这样答复,我也可以不管了,毕竟已经完成了一个援助律师的基本职责。”可是,援助律师几经考虑,小谢才高三,人生才刚刚起步,若因为一时的偏差在自己的人生档案中留下污点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能附条件不起诉,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援助律师决定自己前往。考虑到晚上被害人在家的概率较大,援助律师利用晚上下班时间亲自上门赔礼道歉。几经波折,花了3个晚上的时间,取得了所有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近日,鄞州人民检察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小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有认罪悔罪、退赃、未成年人、在校生等从轻情节,决定对小谢附条件不起诉。
宁波晚报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宋文军 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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