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虽然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却仍然是自由的。
对于法律人来说,毫无疑问刑法是所有法律学科中最难的一科。因为它的责任太重了,对于律师而言刑法案件或许只是一个案件,可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却是他们的人生。这也是为什么说,学刑法一定要有强烈的正义感。既然是一门如此难学的课程,普通群众还有必要了解吗?
当然有必要,在我们的生活中,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遇上和刑法相关的事件。不要因为不懂而吃了亏。比如经典的大难题,“女朋友和母亲掉进水里”的问题。如果没有了解过刑法,肯定会觉得选择救那个是自己的自由。可当你真正学了刑法,就会明白,这其中有着很深的学问。当事人和其母亲有着血缘关系,当母亲落入水中的时候,他有义务去救母亲。如果不救,便犯了“不作为”的罪。
如果当事人和女朋友已经结了婚,那么他们之间也有些亲属的关系,这个时候不救自己的妻子也违反了“不作为”的法律。但这样的法律规定又要考虑现实的情况,比如当事人是否会游泳,是否具有救人的能力。母亲和女朋友所处的位置,是否同样便于施救。同样即使当事人违反了“不作为”的罪,我们也要考虑现实情况,并不是一定会对他处以刑罚。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举例,刑法上这样的案件也很多,如果不懂很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吃大亏。
那么普通人如何才能更加系统的学习刑法呢?许多爱刷手机的朋友,一定听过罗翔的名字,但其实罗翔所讲的那些刑法学案例都是刑法中,最简单的部分。虽然也能学会一定的知识,但不能系统的学习。想要系统的学习还是推荐大家买一些相关的书籍。
像这本《张明楷刑法学讲义》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整个法律界张明楷的名号是非常大的,几乎每个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他,他所教的课程也被认为是最难的。有意思的是,在我读完《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一书后,却改变了这一认知。
在这本近700页,50多万字的书籍中。张明楷系统的讲解了刑法的定义,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那些事件涉及到了刑法知识,以及如何判断刑法事件中的责任人。
在张明楷的笔下,他先用最官方的语言,向我们介绍刑法上的法条定义,然后在用举个通俗易懂的案例,向我们说明含义。
真正意义上诠释了“立法者应该像哲学家一样思考,但像农夫一样说话”的理念。
在张明楷笔下的故事里,我知道了刑法离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近,也明白这门学科并非无法读懂。
他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执教近40年,曾被司法部评为部级优秀教师。
他也是中国当代极具影响力的刑法学家,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所著的刑法学教材共计1680页,近250万字。
同时,张明凯教授还身兼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张明楷教授曾经说过一句话,让所有法学生感到瑟瑟发抖。他说“现在法学考试不够难,应该增加难度。”让无数法学专业的学子跪求老人家手下留情。
有人说张明楷教授是真正告诉国内法律人,最先进的刑法理论不在北边,而在东边的第一人。
他所写的刑法学教材从开篇第1页到最后一页1000多页的纸张,二百多万的字数没有一句话是废话。
由此可见,张明楷教授的文学功底之深厚,把它称为大陆法系的刑法大百科也不为过。
他是国内法学教授中少有的专注于搞学术的教授,对于许多法学生来说,他是近乎于“神”一样的存在。
以至于我们不敢轻易地评价他。
执教近40年,出版著作200多万字,高产背后是这位老人家极度的自律。
为了专注于创作,他甚至把眼睛给用坏了,多次到医院接受眼科治疗。
即使如今德高望重的他,依旧努力的生活。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图书馆里,常常能够看到他皱着眉头看书,到午饭时间,则背着双肩包离开。
那种谦卑的姿态与无数备考的学生无异。
或许正是这种简单纯朴的生活方式才促成了张明楷教授今日的成就。
刑法,一场给所有人的思维风暴。
刑法它是法学专业所有学科中最考验人事实归纳能力、逻辑能力、语言能力、数学能力的学科之一,同时它也是最看眼正义感的一门学科。
刑法的定义很简单: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法规。
但是真正的刑法却并不简单,它并非简单意义上的背法条,生活中我们遇见的刑法学问题远远要比法条复杂得多,它背后代表的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一个刑法案件,如果没有处理好,毁掉的不仅是当事人的一生的,而且是一个家庭的一生。
为什么说生活中的刑法远远比法条复杂。
立法者在制定法条的时候,通常会追求官方和简洁。
这也就导致了法条的抽象化,在面对具体问题的时候很难具体化。
其次,任何法条的内容都是用文字来表达的,文字本身的含义又是多样的,这也就导致了在案件发生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歧义。
再次,语言文字更新的时间是很快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语言背后所表达的含义也会大有变化。
最后,文字表达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总有一些具体的情况,是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的。
这就需要律师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把刑法认定为法学科目中最难学的一门课的原因。
此外,刑法学的解释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更像是一种尊重生活的产物,或者说刑法真正的含义,需要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现。
这主要是因为制定刑法的时间通常比较久,而且法条的制定通常是基于之前已经发生的事情为基准所写的。
这也导致我们在后期使用法条的时候,对立法者真正的意思存在偏差。
最后,刑法是成文法,通过语词的表达立法的精神和目的,刑法的含义,也是由使用者所决定的。
这也就意味着刑法是活的,并不是死的,而我们的生活又离不开它。
德国刑法学家曾说:“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保护自由和限制自由之间的均衡
从触犯刑法受到惩罚的角度来看,刑法限制了自由,但是从限制国家刑罚权的角度来看,刑法又保护了自由。
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有必要去了解刑法。
虽然前面我一直在强调刑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很多读者朋友还是会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我在生活中没有看到刑法的影子呢?
下面我们就来系统的说一说,刑法在我们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和女朋友分手之后,女朋友因为伤心过度,男生应该受到刑法的惩罚吗?
答案是:“不需要。”
看到这里不少朋友肯定会觉得刑法很傻,这么简单的道理谁都懂呀。我们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你自杀是你的事,当然没有关系。可从人情的角度来说,又有部分读者会觉得刑法太无情了,怎么说女生也是因他而死,为什么最后他却没有受到惩罚呢?
但是你仔细想一想,分手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而分手后自杀的概率相对较少,如果上述事件中的男孩被判了刑,那么以后的人们在分手的时候是否会感到害怕呢?
确定一个人是否触犯了刑法,要从事件的因果,以及会造成的影响来说。在生活中,分手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危险的,分手是不会造成对方死亡的。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对于强奸罪的认识,是强迫妇女的意志用暴力的方式与其发生关系。
那么我们想一想,当一个女生和男生约定好发生关系,但是中途女生反悔了,不想继续了,男方仍然没有停下来,它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关于这个问题,肯定会有朋友觉得女生事先和男生约定好了,不构成强奸。
可强奸罪的定义就是说的,违反妇女的意志与其发生关系,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只要女孩提出停止,男方就应该停止。
如果没有,那就是违反了妇女的意志,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看到这里你还觉得刑法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吗?
《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中说道:“刑法是一场有关正义的思维风暴”,它是一门难学但是又很重要的科目。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中不会有用到刑法的时候,知法守法永远是每个公民应该尽的义务。
我之所以建议大家都读一读这本书的原因在于,它出自于一位专心研究法律的学者,具有极高的知识含量,50万字的文章,没有一句废话。
同时这本书也带给了我很多认知,许多法律上疑惑的问题都在这里得到了解释,这本书让我有机会系统的学习了一遍“刑法”,知道了它背后所包含的深刻意义。
人生苦短,我们总该多学习一些领域的知识,学习法学,不妨从一本《张明楷刑法学讲义》开始,带你在通俗易懂的故事中,读懂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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