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汕头市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对《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公告一发出,又引起了一番讨论。其中,最让人关心的问题就是“开放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了。
图源 汕头交警
毕竟,距离之前可以上牌已有快18年之久了。
这次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中提到: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名称和职责发生调整,《条例》的若干内容不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特别是对摩托车的管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有必要修改《条例》。
自2002年3月,汕头发布了《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以来,汕头中心城区就不能再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
可是,自从2002年禁摩起,汕头摩托车逆行,闯红灯等现象却有增无减。
摩托车不能上牌也间接导致了一些未上牌的摩托车违反交规,到处乱窜,出了事故后却找不到驾驶人的情况。
由此可见,摩托车不能上牌的情况让一小部分摩托车主违规后“肆无忌惮”,也给交通管理者的工作带去一定的难处。
这次公布的修改条例内容中不仅提到了摩托车需要注册后才能上路,同时也提到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或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措施。拟修改条例原文如下:摩托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合理配置道路空间,完善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的设置,规范摩托车与其他机动车的道路通行和停放管理。
非本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城市中心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划定区域、路段、时段,采取限制或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汕头目前只有海滨路推行了“禁摩”,而以后是不是会有更多区域推行“禁摩”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摩托车恢复上牌将会推进摩托车更规范化的管理。或许“摩托车上牌”和“适当采取限摩措施”相结合的管理方法会促进汕头交通秩序的进一步优化。
对于这个拟修改条例里提及的摩托车规范管理,之前就有网友在网上留言提及到了这一点:
其中提到的“摩托车主本人与诚信记录挂钩”和“强化上路管理”等意见都是和机动车管理办法有着类同之处。当然,这只是网友的个人建议,关于摩托车上牌的一些后续管理办法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推行。
来源:e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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