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是(对于财产保险合同)

 2025-08-29 18:51:01  阅读 302  评论 0

摘要: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依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而我们常说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实际上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呢?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投保人在

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依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而我们常说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实际上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都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呢?

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投保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包括如实告知的义务、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出险通知的义务、积极施救的义务、提供单证的义务、危险程度增加通知的义务等。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常为同一人,因此保险法中规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可以认为是投保人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2.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支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也是财产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3.出险通知的义务

出险通知的义务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保险人。出险通知义务目的在于使保险人得以迅速调查事实真相、确定责任、采取措施处理保险事故,防止损失进步扩大,被保险人有处理赔案、准备赔偿的时间。履行该义务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得保险赔偿的必要程序。通知义务也不只是投保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应履行这个义务。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都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4.积极施救的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出险施救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积极施救,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避免损失的扩大。

5.提供单证的义务

提供单证是指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这些证明和资料既是索赔的依据,也是保险人判断责任范围和赔付保险金的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6.危险程度增加通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保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保险责任、向投保人说明条款、及时签发保险单证,为投保人等其他财产保险合同主体保密等。

1.支付保险赔款的义务

这是保险人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最重要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履行保险金赔偿义务也是投保人的基本要求。

2.保险条款解释说明义务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法定义务。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都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3.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

在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证,作为合同成立的有效证明。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4.保守商业保密的义务

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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