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律师内容营销)

 2025-08-30 20:51:01  阅读 471  评论 0

摘要:“内容营销之父”乔普利兹在内容营销方面,总结了六大法则。律师做内容营销时,应该好好参考和学习。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成果,特别是那些奠定江湖地位的书籍,那些被一再印刷的书籍,更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作为律师,要学会从这些经典中汲取营养,用于我们的实践中。

“内容营销之父”乔·普利兹在内容营销方面,总结了六大法则。律师做内容营销时,应该好好参考和学习。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呕心沥血的成果,特别是那些奠定江湖地位的书籍,那些被一再印刷的书籍,更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作为律师,要学会从这些经典中汲取营养,用于我们的实践中。乔·普利兹的“六大内容营销守则”,是每一个做内容营销的人都应该遵守和参考的基本行为准则。

· 满足需求

客户的需求,是律师服务的重点。所以,律师用以营销的内容一定要直指客户——已经遇到或者可能遇到,但尚未察觉或解决的问题。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洞察客户的处境和真实需求。要掌握必要的工具和技能。仅仅是一项基本要求,就已经把半数律师彻底甩开了:因为有很多律师只会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真正花时间和客户沟通。闭门造出的车,能跑远吗?

· 持之以恒

持续不断地生产有价值的图文是所有律师、律所以及内容创作者最头疼的问题。无论律所/团队/律师自己的公众号的推送频率是每天、每周、每月还是每季度(这有点儿太稀疏了),要想保持稳定的输出,不但需要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而且要有自己的内容池。只有不断的输入,才能持久的输出。

· 人格魅力

绝大多数律师写文章的风格,好听点叫冷静克制,不好听的叫枯燥乏味。没有故事,没有温度,更不要说体现人格魅力了。

我们常见到的现象是,律师们对用户法言法语,和同行说百姓语言,完全搞反了。律师严谨的写作,虽然体现职业特色,却无法吸引目标客户或者更多人打开阅读继而转发你的文章,更不要说利用内容招揽客户了。

· 抒发己见

对律师来说,在专业文章里抒发己见并不容易,因为很多法律问题有“标准答案”。但在能发挥的地方,还是应该勇敢表达个人的观点和态度。比如,大家都在分析一个热点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你可以考虑加上一段对事件本身的个人评价。在文章中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会让你显得更有价值,也给一部分人递了一个“话把儿”,吸引读者来找你深入沟通(或者吵架)。这段话,是法律运营顾问刘逸群女士的原话,非常赞同。

· 避免“推销腔”

“推销腔”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见多了,哪里都有。谁都厌烦。可是,我们律师却也经常犯这个错误。反反复复说自己多好多好,什么什么业绩。岂不知,围绕自己说的越多,人们对你的内容就越不感兴趣。

· 争做第一

一个人、一个团队的能力、时间、成本都是有限的,谁也不可能在什么领域都做。律师们要学着做专业领域,聚焦某一个专业,或者某一个地域、某一个特定的群体,高举高打,才有可能实现第一。这叫精耕深挖,久久为功,变现那是迟早的事情,而且其变现能力,是你意想不到的。

只要你坚持这六大法则,只要你坚持下来,丢掉框架,放飞自我,不出一年,你一定会是内容营销的高手;不出三年,你一定会是内容营销的专家;不出五年,你一定会是内容营销的顶尖专家。相信我!只要你疯狂地写下去……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律师营销(律师内容营销)】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17576.html

标签:律师营销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66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