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邹文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5-08-31 02:24:02  阅读 435  评论 0

摘要:日前,经河源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源城区纪委监委对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邹文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邹文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日前,经河源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源城区纪委监委对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邹文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文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规自设名目滥发补贴;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处置公司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邹文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国资委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邹文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源城区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邹文浩简历

邹文浩,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广东河源源城人,大专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201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河源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源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河源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河源市东江河砂经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来源:河源纪检监察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邹文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1812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37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