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可商量,主要通过网络平台接单
海口市民对新兴职业态度不一;律师:建议在接受陪诊服务前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海南特区报记者 符小霞 文/图
王秀凤在陪诊中
阿玲在陪诊中(受访者供图)
许珠琳在陪诊中(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 随着医院规模不断扩张以及医疗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很多人去大医院就医时,都有因为不熟悉就诊流程、不熟悉就诊科室而满医院跑的经历。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他们不熟悉网上挂号、线上缴费拿药等操作。“看病难”新问题的凸显,催生了陪诊员这一新兴职业。陪诊员们专职帮患者挂号、缴费、取药,让患者就医省时省事,受到不少患者及家属的欢迎。
不过,有律师指出,在陪诊行业没有正式规范和受监管之前,建议就诊人员在正式接受陪诊服务之前,应当与陪诊员以书面形式确定陪诊服务的内容,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导致损害各方应如何承担责任等。
“你们上车了吗,从哪儿出发,现在到哪儿了?”昨日上午8点15分,陪诊员王秀凤戴着口罩,身背一个蓝色背包,站在海口市龙昆南路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门口,等待当天的客户。“今天要陪一个7岁男孩做检查,孩子妈妈没时间,从抖音上找到我让我陪诊。”王秀凤说,男孩及其爷爷正在来医院的路上。
等待期间,王秀凤向记者介绍了陪诊员职业的主要工作职责,他们的服务范围包括代问诊(视频问诊)、陪就诊、代排队、代取药、代拿检查报告、代办进出院手续等。“陪诊员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我通过抖音刷到陪诊员的陪诊视频后,觉得自己做了六七年的房产销售,有一定的应变能力、服务能力,有信心把陪诊服务做好,于是就交学费报名参加培训,全职当陪诊员。”在和记者说话的间隙,王秀凤通过手机和男孩的妈妈沟通,告知她已经联系到了孩子。
9点15分,王秀凤接到男孩及其爷爷。她在手机上帮忙申请孩子的健康码、帮爷爷打开健康码后顺利进入医院。“孩子主要是感冒,喉咙不舒服,要看儿科门诊,我拿到的是10点40分的号。”王秀凤说,由于时间还早,候诊期间孩子妈妈又让她先带孩子去看一下眼睛,怀疑是过敏。当时眼科挂号的人不多,王秀凤很快拿到了号。
带着孩子进入眼科科室后,王秀凤先与医生沟通,表明自己是陪诊员,请医生和孩子妈妈通过视频了解病情。“第一次接触我们这个行业的医生都很好奇,但他们一般会同意与家属视频问诊。大家都不容易,都能够互相理解。”王秀凤说。
陪诊不是简单跑腿,王秀凤对于陪诊服务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会主动拍下患者检查进程,及时反馈给患者家属,让其放心。她还会详细记下医嘱,开出的药怎么用,有哪些注意事项,她都要反复向患者或家属叮嘱,提示复查复诊的时间。
当天,王秀凤一共接了2个陪诊服务订单,一直忙到下午5点多才从医院出来。这一天她一共挣了449元。“每个行业都要看个人能力,陪诊员如果干得好,月入上万元是有可能的。”王秀凤说,网传陪诊员一天能挣上千元,但那是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她表示在海南一天能挣五六百元就很不错了,毕竟一个人精力有限,她一天最多能接两单,有时候几天接不到单。
与王秀凤一样,陪诊员阿玲(化名)的订单主要也是从抖音等网络平台获得的。“陪诊员可以将自己陪诊的视频、服务信息发布在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某些平台流量相对多,坚持下来总会有客户找上门的。”
阿玲介绍,她平时在教育机构上班,上班时间相对灵活,因此选择兼职当陪诊员,去年7月,她交了1500元培训费,主要学习服务价格、如何快速熟悉医院、陪诊注意事项等内容。“陪诊半天收费199元,一整天是299元,价格可以跟客户商量。”
阿玲称,她曾陪一位准妈妈到省人民医院做产检,“她老公工作忙请不了假,她一个人上医院会比较辛苦,我们陪诊员的作用就是帮忙排队挂号、缴费、取检查结果等,让客户不那么辛苦,轻松就医。”
每当有人问起为啥兼职当陪诊员时,许珠琳总会这样回答:“因为我自己是一位宝妈,深知宝妈一个人带娃上医院的不容易。”许珠琳表示,由于爱人工作较忙,平时家里的老人小孩生病住院,都是她一个人从头忙到完,从一个科室到另一个科室,有时候手忙脚乱,报告单都会搞混。这时候,陪诊员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许珠琳称,她接到的客户不局限于在海南看病,有的客户需要找北上广的医院远程问诊,省外的大医院非常难挂到号,因此这份工作并不轻松。“月收入要看个人接单量,刚做的时候单量肯定不会很多。”许珠琳说,她平时也有自己的工作,一般都是周末才会接单,如果忙不过来会将单子介绍给同行。
你会请陪诊员陪老人、小孩上医院吗?记者近日在海口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受访者态度不一,有人表示陪诊服务从某种角度上讲是“刚需”,也有人对这种服务抱有怀疑态度。
市民陈先生表示,他没有接触过陪诊员,但感觉这个职业很不错,“如果你刚好在外地赶不回来,家里没人陪老人上医院怎么办?陪诊员能替你解忧嘛!”
市民林女士则表示,陪诊是新兴职业,目前还没有部门监管和行业规范,很容易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让陪诊员单独带孩子上医院,我会有些不放心,怎么说陪诊员也是陌生人呀。”
陪诊员这一职业是否合法?如陪诊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或安全问题,责任该如何划分?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清禹。
董清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据此,陪诊员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法律层面上,陪诊员接受患病人员委托,提供代替挂号、代为缴费、协助就诊等服务,该服务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新型的“医疗代理”服务关系。
董清禹称,如果在陪诊过程当中出现意外事件,应当考虑该意外事件的起因和介入因素。因陪诊员过失致使接受陪诊服务一方合法权益遭受损失,陪诊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在陪诊行业没有正式规范和受监管之前,建议就诊人员在正式接受陪诊服务之前,应当与陪诊员以书面形式确定陪诊服务的内容,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导致损害各方应如何承担责任等,且在合同中应当注意,陪诊员因陪诊获得就诊人员的陪诊内容、个人信息等,应约定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大兴区哪家律师事务所好(非常职业)】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