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坦率地讲,我自己可能就从来没有一颗谦虚的心,应当是比较狂妄的。是狂妄的无知。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执业经历的增加,我越来越谦虚了。我不知道你们年轻律师是不是与我年轻时一样的?我发现当年与我一起工作的人,具有谦虚心的人比我做得好吧?或者说他们受到的挫折比我少。我没有一个谦虚的心,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我感觉到害处比好处多。
就这样讲吧我们日常见到的人,还是喜欢那些谦虚的人的,对于不谦虚的人是不喜欢的。谦虚确实能让人们进步,骄傲能使人落后。
我觉得我在这方面是问心无愧的。但是我有个严重的缺点就是代入太深!我在律师工作中吃亏的地方就在这方面。
我看到有的律师在这方面有点欠缺。
有的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有不正当的交往,真让我瞧不起!
我以前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处理得不太好。以后我慢慢学会了理性处理这方面的关系。我心态平和,有理慢慢讲,不附加委托人的情感。让大家体会到律师的公正公平。所以对方也能对律师的工作进行充分的理解。
要有颗平静的心对待法官的工作。首先是要帮助法官早日完结案件;其次是要做好案件的充分准备,将事实关系给法官整理清楚,将法律关系也给法官整理清楚,减少法官的工作量;第三是尽早将自己代理案件的思路让法官知道,让法官充分考虑自己的代理观点,也可以在没有开庭之前将所谓的代理词、答辩状的方式向法官传递出自己的代理观点,有利于法官对自己的代理观点予以注意;第四律师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认为法官什么法律都懂的错误认识。你想每名法官平均一天就要办理一件案件,他们哪里有时间再去学习法律?哪里在有时间去详细研究你的案件?你就把法官当成个“陪审团”就可以了,让你在法庭上讲法律给法官听,讲事实给法官听,让这个“陪审团”来做出判断。
律师最忌讳的是把本该自己做的工作,一股脑推给法官办理。这也是法官最恼怒的事情。如果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了,法官也省事了,法官心里肯定会喜欢你的。
即使你的观点正确,也不一定法官会完全采纳你的观点。每个法官的认识能力不同,即使法官也认同了你的观点,法官的上级领导有不同的观点,可能最终的结果与你的正确观点形成了南辕北辙,这也是律师无法改变的。至于今后的程序,那就由委托人来决定的。此时律师也不应当有其情绪化。
如果有其他的不正当因素的干扰,也不是律师能够左右的。
我与法官之间的交往,始终均是清清白白的。我从来不会做那些龌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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