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公告
悬赏金额:凡向东湖区人民法院举报以下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且在悬赏一年有效期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将在实际执行到位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
悬赏主体: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举报电话:0791-86808159
注:东湖区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东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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