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文渊说史
编辑 | 文渊说史
2005年,公司为员工买房并登记在他们名下,谁曾想一位员工离职后非但不还房,还妄言:“写了我的名字就是我的。”
这是怎么回事?
2016年11月19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刘亚林趁着阳光明媚,正准备带着女儿到公园里去画画。
刘亚林刚开车来到大门,面前一辆标有“邮政快递”的三轮车停在门口处,挡住了他的去路。
快递小哥心急如焚地用手机拨打着信封文件袋上的号码,一滴滴汗珠顺着他的两颊滑落到衣服上,让人看了显得格外心酸。
这时,坐在副驾驶的女儿看到刘亚林裤兜的手机在闪动,便提醒爸爸看看手机。
映入眼帘的是手机屏幕上是两个未接来电提示,刘亚林刚回拨过去,对面的声音与快递小哥强行压制的怒气声如出一辙。
刘亚林打电话
刘亚林这才意识到,快递小哥原来是在给自己打电话,他赶忙下车,看着手里的那份文件袋摸不着头脑,到底是谁给他寄的呢?
还没等刘亚林拆开文件袋,一个本地电话再次响起,刘亚林这才得知,对方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而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
自认为是从没做过出格事情的刘亚林,心里满揣着疑惑,带着女儿又重新回到家中。
打开传票一看,原来起诉刘亚林的人就是他的老东家张正武。
常听员工起诉公司,还没听过公司起诉员工的,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刘亚林原本是河南濮阳高新区的一名公务员,因为个人工作能力优异,再加上能吃苦,两年后就被提拔为一名正科级干部。
只要刘亚林踏实肯干,未来的前途将一片光明,可惜这一切的美好却被一位不速之客给打破。
对方是某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名叫张正武,公司刚创建不久,急缺有能力又有学识的管理人员。
情急之下,张正武立马想起这位多年的发小刘亚林,但刘亚林在得知对方的来意时,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一请求。
张正武心里正纳闷儿,来公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怎么不比按部就班上班好啊?
没多少学识的张正武对此表示很不理解,其实他在来之前也面试了几位管理层备选人员,但对方不是颐气指使,就是心比天高,怎么看都像是空有皮囊、毫无本事的混子。
万般无奈下,张正武只好多次带着礼物上门劝说刘亚林,可他还是软硬不吃,斩钉截铁地拒绝,这可怎么办呢?再不把刘亚林弄到公司去,只怕是要乱了套儿了。
于是,张正武利用自己法人的身份,向刘亚林作出担保:
他能给刘亚林分干股。
他能在北京买套房并过继到刘亚林名下。
他能给刘亚林的女儿珠珠迁成北京户口,并让她在北京读书。
刘亚林原本只想拒绝,但奈何张正武开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诱惑人。
退一万步来讲,刘亚林即便是一辈子只当个正科级干部也没什么问题,但他得为女儿珠珠考虑。
众所周知,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其中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不知有多少普通人挤破脑袋想往里挤。
对他们这些生活在二三线乃至四线小城市的小人物来说,能在北京拥有立足之地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现在只需要前往一个公司就职,就能为女儿获得北京户口与最好的教育资源,任谁看了能不心动?
刘亚林
于是刘亚林在简单与张正武商量过后,便带着妻女一同前往了北京。
入职公司后,张正武果真要为他购置一套房屋,在经过层层筛选下,一套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某小区,面积为130平米的房屋归属到刘亚林的名下。
该房屋从选址、签订购房合同,再到房屋装修,都是刘亚林个人看了多个小区后亲自拍板决定的。
房子是有了,张正武很快就找好关系,将珠珠送入北京的一所实验小学内接受教育。
刘亚林来到公司后,张正武给他所提出的三个条件只实现了两个,剩下那个条件则需要看刘亚林的个人本事了。
同时也就意味着刘亚林需要从基层员工,一步步走上骨干人员,刘亚林对此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他之前就是抱着赌一赌的心态而来,没想到还真的赌对了。
往后,刘亚林为公司鞠躬尽瘁,一干就是11年,这11年内他不知为公司应酬进过多少次医院,更不知为公司失去多少陪伴家人的机会。
所有的努力只为能给家人更好的生活环境,让女儿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不被狭隘的思想给束缚。
刘亚林这一步“险棋”看似明智,实则却有很多弯弯绕在等着他跳下。
一审失败
在公司不知受尽多少辛酸冷暖,刘亚林终于摸到了管理层的位置,可谁知张正武明升暗降,要让刘亚林到分公司再创辉煌。
这个消息一传下来,刘亚林人傻了,他好不容易摸爬滚打才从一个底层员工爬了上来,结果屁股都还没坐热呢,就让他一边爬去?
对于这种过河拆桥的做法,刘亚林感到很是愤怒,于是他毅然决然地向张正武递交了辞呈信,对方还假惺惺地挽留了一会儿,结果自然是没劝住。
离职后,公司向刘亚林讨要房屋,刘亚林认为这是靠牺牲自己政治前途才换来的房子,没理由还回去,于是便拒绝将房屋还给公司,这才被公司用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从始至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正武都亲口向他承诺:“这套房子是你的,我要不给你房子,会用你名字办房产证吗?”
当时,他考虑到房子毕竟是公司出钱还款,刘亚林便暂时将房产证放到公司手里。
而张正武也向他表示,贷款还清后,公司会把所有的材料都交还回来,可直到他离职了,材料的影子都没见着。
这11年来,刘亚林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屋内,像什么装修费、水电费和物业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都是由他个人承担。
对于购房过程,刘先生和公司的说法却完全不同。
据张正武称,公司确实在2005年7月~9月在同一小区内购买了17套房屋,并将它们都登记在公司十余名员工名下,但这些并非是公司对员工赠予房产的行为。
当时,张正武参加购房过程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特地向他建议,公司可以借用员工身份进行购房,并以员工身份办理贷款,相对应的就可以简化手续、减少税费支出。
刘正武购房时采纳了这名工作人员的建议,并且还与员工们签订了相关的协议。
这些能够得到公司借名的员工,都是愿意追随公司发展的骨干员工,他们只要帮公司借名买房,就可以在房屋内长住,不可外租。假如从公司离职了,就得把名下的房屋归还给公司。
2015年底,刘亚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离开公司,随后又突然将房产证挂失,并向房管部门申请要换发新的房产证明。
公司发现后,紧急找到刘亚林补签借名买房的购房证明,但刘亚林却表示:“写了我的名字就是我的房子!”双方各持理由不肯让步,只能在法庭上一见分晓。
2016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法官从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来看,认为原告(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不足,再加上没有被告(刘亚林)所签订的购房证明,因此在这场庭审过程中,该公司未能完成举证责任。
2017年1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反复查阅相关证据及资料,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公司想从刘亚林那儿拿回房子,暂时是不行的,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己方是借名买房,并非是福利分房(赠予员工)。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该公司表示不服,毕竟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当初也说过离开公司就归还房子的解决问题,单凭一份购房协议就让他们放弃一个价值千万的房子,自然是不可能的。
为此,该公司又来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刘亚林提起了第二次起诉。
孰对孰错?
2017年3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上诉案件。
这次,刘亚林在庭审上扔出的一记重弹,打得所有人头脑发懵,猝不及防。
据刘亚林所言,张正武给他买房就是应该的,不管法律如何判决,他都不会归还房子。
原来,张正武与刘亚林家本是世交,张父临终前将唯一的儿子托付给刘父,希望他能多帮衬帮衬张正武。
世交濒危之前的一句遗言,重情义的刘父却拼尽全力做到了。
张父生病期间的医药费、死后的丧葬费皆是刘父出的,刘父不忍心看到故交的儿子一辈子困于大山。
于是奔走各地,花钱找了很多关系,这才把张正武从农村安排到城里去工作。
刚开始,张正武感觉铁饭碗这个工作不适合自己,刘父便拿钱出来让他上外地去闯荡一番。
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怎么可能是江湖上老狐狸的对手?很快,张正武的钱被骗得一干二净,他又灰溜溜地回到了刘父身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正武已然了解刘父的管理模式,如愿成为了刘父的左膀右臂,并让那些与刘父有合作的商业伙伴们,都熟识张正武这个名字。
人都是有贪欲的,他会不停地往最高处爬,直到自己踩空,摔到粉身碎骨为止。
张正武也不例外,他那毒辣的眼光与敢闯敢拼的性格,已经不甘于只在他人背后默默付出,即便这个人是对自己倾尽全力帮助的刘父。
张正武想去创业,拥有属于自己的公司,刘父便拿出了10万元让他放手去做。
这一次,张正武遇到了贵人,总算是在跌跌撞撞下创建起公司,之后便有了给刘亚林买房的承诺。
事情到这儿总算是捋清楚了,在刘亚林看来,这套房屋就是张正武要还父亲人情和信守承诺,这才买给他的,理应算作是给予他的福利分房政策。
对于福利分房这一主张,刘亚林将张正武所对他承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及交谈内容进行了非常细节性的描述。
通过张正武对刘亚林的对话录音文件中,可以得知涉案房屋就是公司买给刘亚林个人的,并不属于借名买房。
更重要的是,刘亚林还提交了他与张正武的录音光盘及两份公司骨干人员的证人证言。
两位证人都表示:“张正武曾在多个场合说自己给刘亚林买了房”、“我给刘亚林买的房子很大”等话语。
法庭对于两份证人证言及录音证据予以认可,接下来需要看的就是他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让刘亚林返还涉案房屋。
据了解,2016年底,该公司在起诉刘亚林之前,为了要回17套房子中的14套,就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13起诉讼。
这13起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与刘亚林一案完全相同。
这13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确认双方成立借名买房的合约关系,其他人员不仅认可口头的买房协议并同意退房。
这些无一失败的判决在该公司看来,刘亚林这起案件应当也不例外,但这两案之间并不完全相同。
前面曾说过,13起案件中的房屋登记所有人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声明,合同内对于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确认。
但刘亚林却并没有签订这样一份购房合同,这也就是一审当中,张正武及公司会败诉的原因。
2017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种种证据面前,对这起合约关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总的来说,张正武可以确定另外13套房是以借名买房的关系成立,但刘亚林并未和他签订相关协议。
虽然这套房子是由公司购买,登记在刘亚林的名下,但在刘亚林否定双方是借名买房的情况下,公司拿不出其他证据来进行反驳,因此上诉失败。
庭审结束后,张正武对此表示十分后悔,当初他自认为和刘亚林的关系非常要好,这才没有签下购房合同,谁知正是这一步的疏漏为他最后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隐患。
其实从公司的角度来看,一个从公司初期就忠诚跟随的员工,为其买房提供房屋,安抚人心,的确没有太大的问题。
问题错就错在,公司法人为了挖人向刘亚林提出买房承诺,虽然做是做到了,但并没有提前与刘亚林说清离职后需要返还,更未签订相关协议,导致刘亚林认为这套房子就是张正武为了报恩才购买的房子。
公司既失去了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又失去了人心,也不知这两场上诉打的是否值当。
刘亚林如果不来北京工作,恐怕几年后就会平步青云,到时候凭借着勤恳,不做违法犯纪的事情也能成为一名不错的官干部。
来某个公司上班就能免费得套房,还能让孩子拥有北京户口,在北京上学,这三样别说是加在一起了,即便是单独拎出来其中一样,相信也会有不少人会义无反顾的前往该公司。
刘亚林从该公司离职后,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阶段,中年时期再到其他公司成为大领导?很难,当一个普通基层的小员工似乎又不是他那个年纪该做的事情。
他用自己的政治前途去与张正武赌一把,最后好不容易才落得一套房子和户口,不得不说这代价却是挺大。
在此次房屋纠纷中,大家觉得到底是谁的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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