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律师(婚外情人被杀)

 2025-09-02 10:24:01  阅读 768  评论 0

摘要:作者|史东旭 编辑|孙杨"总算看到希望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58岁的田志彬激动地说。自从哥哥田志军和姐姐田志娟入狱后,田志彬及其家人多年来不断为两人到处申诉,坚称两人没有杀人,而是被冤枉的。2020年7月28日上午,田志彬和家人从申诉律师处得知,对于17年前轰动一时的"

作者|史东旭 编辑|孙杨

"总算看到希望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58岁的田志彬激动地说。自从哥哥田志军和姐姐田志娟入狱后,田志彬及其家人多年来不断为两人到处申诉,坚称两人没有杀人,而是被冤枉的。

2020年7月28日上午,田志彬和家人从申诉律师处得知,对于17年前轰动一时的"田氏姐弟杀人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始立案复查。对于田家人而言,这是一个盼了多年的好消息,同时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2003年9月13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市委1号楼10门楼下热力管网地沟内,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被维修工人发现。几天后,死者王晓莉生前的情人田志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当时的公安部门调查,王晓莉被害于同年的2月16日,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当晚,田志军为与王晓莉之间的"婚外感情"做出了断,宴请了她和她的亲戚朋友吃饭。

但两人的纠葛并没就此结束。饭后,田志军再次找到已经返回家中的王晓莉,两人又一起回到了田志军的"必胜马"鞋店内。王晓莉要求田志军与妻子离婚,但遭到拒绝。随后田志军的姐姐田志娟也碰巧来到鞋店,在与王晓莉发生争执的过程中用尖刀刺中其胸部、腹部,随后,田志军用同一把刀刺中王晓莉的背部,致其心脏破裂,大量失血死亡。姐弟二人后将尸体藏匿于鞋店附近的热力管网地沟内。

2005年8月,因犯故意杀人罪,田志军和姐姐都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不服判决的两人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法院认为该案中"用尖刀将被害人杀死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此后的几年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以同样理由3次驳回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氏姐弟"的判决,直至2012年11月才维持原判。

入狱后的"田氏姐弟"虽然表现良好,但却都拒绝减刑,并始终申诉称没有杀人。而王晓莉的家属至今也没有拿到田家的民事赔偿款。

此外,案件中存在诸多疑点。在田氏姐弟"杀人"的第一现场,也就是鞋店的二楼,并没有发现王晓莉的血迹。王晓莉的死亡时间也只是推算,其身边好友曾称在其"死"后接到过她打来的电话。而将王晓莉致死的凶器也有可能不是单刃尖刀,而是薄壁锋利的管状物体。

2020年6月,田志彬及其家人将带有新证据的申诉材料递交给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28日,田志娟的申诉代理律师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开始对"田氏姐弟杀人案"立案复查。

热力管网地沟内的腐败女尸

齐齐哈尔工业老区富拉尔基的轻工市场,是一条以销售服装、鞋帽为主的商业步行街。十多年前,这里曾是一铺难求的黄金地段,而今顾客稀少,部分商铺已贴出对外出租的广告。

在轻工市场的中间位置,有一间多年都未曾对外出租的商铺,商铺的广告牌已完全脱落,只剩下铁管框架,和周围的商铺相比,显得尤为破旧。

案发后,“必胜马”鞋店就未在对外出租过

17年前,这间商铺曾是销售多个知名品牌皮鞋、休闲鞋的鞋店,同时,也是一起凶杀案的犯罪现场。

2002年,田志娟、田志军、田志彬姐弟三人合伙买下商铺,并开了这家名为"必胜马"的鞋店,鞋店共有两层,一层两侧为摆放男女款休闲鞋的货架,中间为换鞋凳,二层为居住生活的区域。

由于工作原因,白天负责店铺生意的人主要为年纪最小的弟弟田志彬,晚上则由43岁的田志军在鞋店内照看,闭店后则睡在店内。因为生意好,几个月后,姐弟三人在齐齐哈尔市区中心商圈又开了第二家"必胜马"鞋店。

当时,已婚状态的田志军,有一位比他小7岁的婚外情人:王晓莉。王晓莉曾是一家名为"男爵"歌舞厅的服务员,与田志军的相识,正是在舞厅内。

田志军与王晓莉的关系被妻子发现,是在王晓莉生日前一天的凌晨,当时田志军和王晓莉正睡在鞋店内。

2003年2月16日是王晓莉的生日。当晚,田志军邀请王晓莉及其多名亲友一起吃晚饭,席间,酒后的王晓莉当众哭泣。因为就在前一天凌晨,两人的关系被田志军的妻子发现,当时,田志军和王晓莉正睡在鞋店内。

之后,田志军的妻子找到田志娟希望能调解此事,在田志娟的劝说下,田志军向姐姐和妻子保证,与王晓莉断绝关系绝不再继续交往。这顿生日宴,田志军邀请了王晓莉及其亲朋到场,也是想为这段"感情"做一个了结。

当王晓莉的尸体被发现时,已到了7个月后的9月13日,一位服装店老板维修供热管道时,维修工人在热力管网地沟内发现了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的王晓莉,但在当时,并没有人知道死者究竟是谁。

该栋居民楼左数第一个单元下的热网地国内,就是王晓莉尸体被发现的地点

6天后,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田志军被警方刑事拘留,其姐姐田志娟因涉嫌犯包庇罪也在同一天被刑事拘留。

随着当地电视台播放"凶手"田氏姐弟落网的新闻后,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才算有了结果。

5年4次发回重审

王晓莉被藏尸的地点位于轻工市场南侧新市委一号楼10门单元门口,如今通向地下的入口已被水泥重新抹平,虽已时隔多年,但新旧水泥衔接处的痕迹仍旧清晰可见。藏尸地点虽与"必胜马"同属一栋楼,但需要绕行才能到达,两个地点步行需1分钟左右。原本平整的水泥地面被凿开,确实与"必胜马"鞋店有关。

"必胜马"鞋店开业没多久后,店内暖气片漏水,田志彬找不到热阀,只能找到开发商寻求帮助。开发商便凿开了一号楼10门单元门口的水泥地面,关闭了里面的热阀。

多年来,田志彬一直坚称,因当时白天照看鞋店的人只有他自己,所以暖气漏水以及凿开水泥地面的位置只有他知道,田志军和田志娟并不知情。对于水泥地面被凿开后何时恢复原状,直至案发前他也未曾过问。田志彬怎么也不会想到,祸根就此埋下。

王晓莉的尸体就是在水泥地面下方不远处发现的,时隔多年,重新抹平的水泥痕迹仍旧清晰可见

"因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2004年12月7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田志娟、田志军犯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此后,田志娟以"应宣告自己无罪"为理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但被法院驳回。

2005年8月25日,因犯故意杀人罪,田志军和田志娟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20余万元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后,田氏姐弟以两人不是杀人凶手为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6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用尖刀将被害人杀死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从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又4次以田志军和田志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向上级法院上诉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先后做出3次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裁定。

田氏姐弟历经原审法院5次判决和二审法院4次驳回重审裁定后,在2012年11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田志军和田志娟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之后,田志军和田志娟分别从看守所被送往关押重型犯的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和唯一一所改造女性服刑人员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在看守所时,田志军用床单给家人写的家书,他在信中称“我没杀人⋯⋯我决不会自杀。”

据田志娟曾经的辩护律师迟夙生介绍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发回重审的次数只有一次。而田氏姐弟的案子却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4次,并且,田氏姐弟均犯故意杀人罪,但却未被判处死刑。显然,田氏姐弟杀人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

没有血迹的现场和无法确定的死亡时间

田志军和田志娟归案后,"必胜马"鞋店并没有完全关门,在田志彬一个人的照看下又继续经营了几年。

17年过去了,而今从陈旧的外观和脱落的牌匾已很难看出"必胜马"鞋店的存在,但当挂满灰尘的卷帘门被用力向上推开时,仿佛时间又回到了2003年。

鞋店的玻璃门上还贴着写有"全场清仓、一双不留、50元起"等字样的白纸,鞋店一楼的鞋架上,摆放着落满灰尘的皮鞋和鞋盒,吊顶因暖气漏水而开始剥落,室内散发着潮湿的味道。

在鞋店一楼的卫生间内,当时的警方在案发后将6处疑似沾有血迹的墙皮剥落,同样在通往二楼狭窄的楼梯两侧和鞋店二楼,也有多处被剥落的墙皮。案发当年,警方还曾将鞋店二楼铺设的地砖撬开,在瓷砖的缝隙以及尘土中寻找死者渗入的血迹。

“必胜马”鞋店狭窄的楼梯两侧,也有多处疑似溅有血迹的墙皮被警方带走

“必胜马”鞋店的二楼已经堆满杂物,但仍旧保持原来的样子,没有对外出租。

在迟夙生的印象中,她曾在该案侦查起诉阶段到检察院阅卷时,看到过一份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出具的案发现场侦查鉴定报告,结果显示案发现场没有人血的痕迹,但这份重要的鉴定报告,她此后便从未在卷宗中看到过。她还曾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调取这份鉴定报告,但并未得到答复。

迟夙生认为,在案发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的血迹,甚至连人血都找不到,那也就意味着鞋店二楼并非真正的案发现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田氏姐弟归案后,鞋店从没对外出租过,也没有重新装修过,依旧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田家人觉得,只要鞋店还保持原样,相关部门过来调查时便能很清楚地看到案发现场,田志军和田志娟获得清白的机会也就更大一些,而在此之前,田家人会将鞋店一直好好地保存下去。

王晓莉的死亡时间被认定为是2003年2月16日。但与王晓莉经常一起打麻将的好友则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称,在3月初的某一天,曾在麻将馆内接到过王晓莉打来的电话,其他一起打麻将的人也听到了这通电话内容。另外,王晓莉的前男友也曾说过在三、四月份时接到过王晓莉的电话。

存在诸多疑点的,还有王晓莉的死因和致伤物。在判决书中,王晓莉是被他人持单刃尖刀刺中胸部、腹部和背部各1刀。

今年3月6日,田志娟的申诉代理律所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对王晓莉死亡案件相关的法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书证审查论证,审查意见显示,王晓莉右侧胸部创口的致伤物可能为薄壁锋利的管状物体;判决书认定的致伤物、致伤部位和创口数量没有尸体检验的证据支持;王晓莉的死亡原因还需要排除颅脑损伤、机械性窒息和中毒等致死可能。另外,鉴定意见中还称,本案的鉴定活动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

"这份新证据足以颠覆原判的认定,表明此案并非田氏姐弟二人所为,而是另有真凶。仅此一项,就应当启动复查。"田志娟的申诉代理律师王飞称,7月28日,他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对于"田氏姐弟杀人案"的申诉,该院已经启动立案复查。

内疚中的后半生

田志娟比田志军大两岁,如今两人已年过花甲。然而,入狱后的田志军和田志娟姐弟虽表现良好,但却都拒绝减刑,两人不断申诉称杀死王晓莉的不是他们。

田志娟和田志军曾有过一次恢复"自由身"的机会,但却被姐弟俩及其家人断然拒绝。

"如果承认有罪,我们就放人。但是,你得给死者家属15万,当时我没同意。"田志彬说,在田志军和田志娟入狱前,法院相关负责人曾多次找过他希望通过调解审结该案,只要田志军和田志娟承认犯故意杀人罪并且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就会根据已经羁押的时间进行判决。在田志彬及家人几次拒绝的情况下,民事赔偿金额也从最初的35万降至20万以及最后一次的15万元。

时至今日,王晓莉的家人都没有拿到田家的民事赔偿。王晓莉遇害后,她的儿子始终和其父母生活在一起。王晓莉的母亲今年已经75岁,身体还算硬朗,依旧居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即使年岁已高,王晓莉的母亲仍很爱干净,拿着油漆粉刷了室内和木门。

对于女儿的过往,王晓莉的母亲已不愿意多谈,她相信田氏姐弟就是杀死女儿的凶手。而对于田家多年来不断向法院申诉,她表示不能够理解。

自从田志军和田志娟入狱后,田志彬和田志娟的丈夫始终为姐弟俩的案子到处申诉。2012年年底,田志彬在去北京上访时受伤,造成左肺脓肿。经过3次手术后,田志彬仍未痊愈,左侧腋下留下一道长长的术后疤痕,并且腹部左侧鼓起拳头大的脓包,如今只能靠药物维持。

经过3次手术,田志彬的身上留下很长的疤痕,腹部也鼓起了脓包

而田志娟的丈夫在几个月前突然患上中风,无法再继续为田志娟进行申诉。田家原本只想把申诉这件事在田志军这一代人手中解决,不想再让下一代卷入其中。但因为长辈的身体原因,申诉的事情只能由田志娟的儿子接手。

田志娟在家中排行老二,还有一个今年已经65岁的大哥田志文。田家4个兄弟姐妹中,田志文、田志娟和田志军都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工作,尤以田志娟的技术职称最高。

因为田志娟的性格比较强硬,田家的大事小情,几乎都要田志娟来拿定主意,她是一个好妹妹,也是一个称职的好姐姐。

如今,因受疾病困扰,在狱中服刑的田志娟每次和家人会见,都要靠轮椅才能出行。

田志文虽已退休,但作为大哥,仍要负责三弟田志军每月的生活费以及四弟田志彬的医药费。无奈之下,只有去南方打工赚钱。打工之前,田志文几乎每月都会赶往两地监狱看望弟弟和妹妹。多年下来,让他感受到弟弟田志军的内疚感越来越强。

田志军觉得,受到自己牵连最大的人,就是和他一样身陷囹圄的姐姐田志娟,其次便是另外两个兄弟。田志军也曾多次向哥哥明确表达过,在没有能力帮其申诉的情况下,可以放弃,他不会怪任何人。

年轻时的田志娟和儿子

在大哥田志文看来,弟弟田志军的自责和内疚还有另一个表现,自从田志军入狱后,他从不主动给家里人打来电话。

对妻子和孩子的亏欠,或许是田志军这一生都无法弥补的痛。

田志军虽已入狱多年,但妻子却始终未与其离婚,田志军的妻子和儿子也很少与田家人联系,但田家人从朋友那里听说田志军的妻子曾对双方的共同好友说过,如果田志军有一天能够出狱,她还是田志军的妻子,他们一家人还会生活在一起。

年轻时田志军

(文中人物王晓莉为化名)

法院五次判决和七次裁定田氏姐弟杀人案时间表:

1. 2004年12月7日,因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准许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

2. 2005年3月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田志娟提出的"应宣告自己无罪"为理由的上诉请求,维持原裁定。

3. 2005年8月25日,因犯故意杀人罪,田志军和田志娟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 2006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5. 2007年7月5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次以田志军和田志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决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 2008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次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7. 2008年4月24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次以田志军和田志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决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 2009年8月1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3次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9. 2010年1月22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次以田志军和田志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决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 2010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4次做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的终审裁定。

11. 2011年6月9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次以田志军和田志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决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 2012年11月1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田志军和田志娟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观象台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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