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总体呈改善趋势。”6月17日上午,在市生态环境局主楼105房间举行的南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暨南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规程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扬介绍说。
据了解,《考核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划定了考核范围。即所有已经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运维单位运维工作情况;新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从正式与第三方签订运维合同起纳入考核。因不可抗力等外界原因造成自动监测设备考核周期内无法运行的,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是设定了分值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以监控点位为单位,将运维单位运维的每个监控点考核得分汇总,按照监控点数量平均后得出该运维单位本周期的运维综合得分。分数在90~100分(含90分),认定为优秀;分数在89~70分(含70分),认定为合格;分数7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运维考核不合格:
1.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更改采样点和采样方式;
2.违反技术规则、监测分析和数据传输要求,擅自更换自动监测设备的硬件、软件和工作方式(如设置量程不规范,设置转换系数等),采集、传输和上报虚假监控数据致使监控数据失真的;
3.存在不正当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或被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曝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4.考核过程发现运维单位存在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或包庇、纵容排污单位违法排污行为的。
三是规定了考核方式。明确规定了通过日常考核评判和阶段考核评判结合的方式,每年7月底前和12月底前各开展一次集中式检查考核,评出半年及全年得分。
四是明确了结果应用。
在谈到《规程》的主要内容时,刘扬说。
一是覆盖面广。《规程》主要对随机和定期联合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公检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强制执行的渠道畅通方式、专案查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制度衔接、执法交流培训、党建+执法融合等十个方面工作进行了细化。
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法规科科长李杰主持了此次发布会(徐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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