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包头发布
陆续发了包头市三区的公租房政策
后台留言咨询的小伙伴特别多
小编把问题整理出来在这里统一回复大家
帮大家答疑解难
公共租赁房
自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以来,公租房逐渐成为“安居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极大程度地解决了部分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力军。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惠及家庭2.5万户左右。
从申请资格上来讲,哪些人可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所保障家庭为本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农牧民工。
申请时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暂住证(居住证);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如果承租人不能提供上述(一)、(三)两个手续的,可由担保人为其担保,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和连带责任。而担保人应当具有本市户口,同时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或固定工作的条件。稳定收入和固定工作指担保人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相对较稳定的工作单位且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
(四)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无自有住房是指在本市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居住证明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如何申请?
据工作人员介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市民便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及手写的申请表递交到相关部门予以申请,具体申请流程为: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和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局。
(三)市公房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和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备案,并书面通知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从房屋分配上来讲,在房源供小于求的情况下,采取电子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登记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信息库。摇号配租过程接受监察部门、公证机构、媒体、申请人代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制度,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相关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按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哪些群体可以优先选择房源?
(一)包头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急需人才;
(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英雄模范;
(三)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四)军烈属;
(五)见义勇为人员;
(六)环卫一线艰苦岗位人员;
(七)残疾人;
(八)计生特殊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以家庭、个人(单身)、多人(合租)和企业四种方式进行申请,且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过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得申请。
(1)家庭申请:需确定1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个人申请:未婚、离异不带子女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申请: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企业申请:用工企业为企业职工统一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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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后期会联系相关部门获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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