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账户
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
2.信用资金账户
用于记载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资金明细。
3.担保物
担保物=信用帐户内的现金
+信用帐户内的证券市值
4.标的证券
可进行融资融券的证券。
其中包括:
1)符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的股票;
2)证券投资基金;
3)债券;
4)其它证券。
1.融资保证金比例
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 = 交易所融资保证金比例+(1- 标的证券折算率)
可融资金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
2.保证金可用余额
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客户向信用资金帐户转入500万元,向信用证券账户转入500万元市值的X股票。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50%。
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 500+500×60%=800万元
拟融资买入Y股票,折算率70%
融资保证金比例=50%+1-70%=80%
可融资金额=800/80%=1000万元
客户买入1000万元证券市值的Y股票,则此时的
保证金可用余额 = 500+500×60%-1000×80%=0
3.维持保证金比例
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客户向信用证券账户转入1000万元A股票,未向信用资金帐户转入任何资金 。
(1)融资买入B股票800万元
维持担保比例=(1000+800)/800=225%
(2)随后A股票价格开始下跌,市值缩水至320万元,B股票市值没有变化
维持担保比例=(320+800)/800=140%
(3)张先生未及时补仓,A股票价格继续下跌,市值缩水至240万元,B股票市值没有变化
维持担保比例=(240+800)/800=130%
以上为个人看法,不推荐任何股票,买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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