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工作日从10元调整为15元
我市高温津贴调整了
本报讯(记者李博)近段时间,我市多高温天气,高温津贴也成为高温下劳动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此,记者于6月27日从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高温补贴调整了:自2022年6月1日起,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通知》。根据要求,我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按照要求,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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