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南京等地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且传播链持续延长,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且严峻,为坚决防止疫情在医院内传播扩散,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淮北市人民医院继续实施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
1、来院就诊尽量预约挂号,错峰就诊,医院控制现场挂号数量,门诊就诊时遵循“一诊室一患者”原则,以减少人员聚集。
2、来院就诊人员、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扫安康码,体温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院区。
3、住院部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医院,谢绝探视,鼓励电话及微信视频等方式慰问。
4、提倡住院无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在院期间不得串遛病室,减少外出,禁止聚集。
5、患者和陪护人员一律持3日内我市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急诊患者除外),在院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如出现异常,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
6、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有接种禁忌症除外),请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7、所有来院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应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8、请具有以下几种情况人群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①、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的;
②、属于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官方公布活动轨迹范围的人员;
③、14天内有新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旅居史人员;
④、28天内来淮的境外人员;
⑤、14天内有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的聚集性发病史;
⑥、医院发热门诊、新冠核酸实验室、新冠核酸标本采集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工作人员;
⑦、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转运工作人员;
⑧、进口冷链食品或货物、国际交通运输的从业人员或接触人员;
⑨、其他经风险研判确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注意: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进入非发热门诊区域就诊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请您和家人日常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无接触交付、减少聚会、错峰就餐、少说快吃的卫生习惯。
淮北市人民医院
2021年7月30日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近日,我国多地出现了确诊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并出现跨省传播,而造成此次疫情流行的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在此特殊时期,为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来院人员严格遵守我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非必要不来医院、谢绝探视。
注意:
如有以下症状或情况,请先至预检分诊点,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发热门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到其他诊区就诊。
1、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之一的患者;
2、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3、14天内有新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旅居史人员;
4、28天内来淮的境外人员。
入院须知:
一、扫安康码入院
所有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测温并在医院入口处刷身份证或扫安康码入院,提示绿码方可进入院区。
如果您没有手机无法显示健康码,请您到闸机旁的人工登记处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如果有异常,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带您到旁边的预检分诊处进行进一步的筛查。
二、建议网上预约诊疗
为方便患者就医,防止人群聚集,我院实行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建议非急诊的患者朋友使用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及分时段挂号。可微信搜索公众号“安徽省濉溪县医院”,关注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及预约挂号,我院已实现分时段预约挂号,患者在预约就诊时间前30分钟内来院就诊。
三、来院人员经流行病学史调查后方可进入诊区
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请到预检分诊处登记,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带您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入院前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患者和陪护人员一律持3日内我市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到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结果阴性者方可办理住院(陪护(限一人)核酸检测费用免费)。
五、门诊部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
门诊诊区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请您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特殊情况需要陪诊者,建议由一位持“绿色”健康码、体温正常的人陪同。候诊患者须在诊室外排队等候,等候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六、住院部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
由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原则上不超过一人并相对固定,陪护期间,非特殊情况下,不可随意出入病区。
七、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疫情期间禁止亲友前来病房探视,提倡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八、加强个人防护
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及陪护禁止私串病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九、服从医院管理
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及陪护,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如实汇报流行病学史,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住院及陪护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腹泻等症状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病区进一步治疗。
温馨提示:
1、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有接种禁忌症除外),请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2、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应减少不必要的走亲访友和各种聚会。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毛巾擦手。
4、进入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或人员聚集地方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离开公共场所、回到家中、脱去口罩后等情况应流动水洗手。
5、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鼻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濉溪县医院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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