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赢的案例(北京奇案)

 2025-09-05 00:18:01  阅读 651  评论 0

摘要:朋友合作赚钱,本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可若是其中一人动起了歪心思,那可就有点得不偿失了,不仅容易损失财物,还会让多年的感情毁于一旦。徐先生,是某家电缆公司驻北京销售处经理, 2020年6月,他在生意中结识的好友刘某说要合作,由徐先生供货,刘某帮忙寻找客户。出于信任,

朋友合作赚钱,本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可若是其中一人动起了歪心思,那可就有点得不偿失了,不仅容易损失财物,还会让多年的感情毁于一旦。

徐先生,是某家电缆公司驻北京销售处经理, 2020年6月,他在生意中结识的好友刘某说要合作,由徐先生供货,刘某帮忙寻找客户。出于信任,徐先生一口答应了下来。

不到两周,刘某还真的给徐先生找来了一笔大的订单,合同上显示需货方是山东的一家建筑公司,对方所需的电缆总金额近33万元。

2020年6月19日,徐先生按照刘某提供的地址将这批价值近33万元的货物送到河北省燕郊市,与对方完成交接。按照合同约定,对方需要在货物交接完一月内结清全部货款,如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两月。就在徐先生等着对方打钱时,刘某的下一笔订单又来了。

在刘某的介绍下,徐先生与山东的这家建筑公司先后又签下了两笔大单,并且顺利的收到了货款,可唯独第一笔货款却迟迟没有到账。

面对徐先生的催促,刘某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 33万余元的货款竟拖了将近一年。

眼见已经瞒不住了,刘某向徐先生坦白,称自己向他提供的第一份购销合同是伪造的,公章也是仿刻的。

2021年7月,联系不上刘某的徐先生向警方报案。2021年12月9日,刘某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刘某说,当时自己资金周转不开,便私自伪造了供销合同,骗徐先生将货物送往河北指定的工地,而他则将货款偷偷用于资金周转,为了不被徐先生发现,刘某还补充了两笔真的订单来鱼目混珠。2022年3月10日,丰台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张航 摄像:刘航

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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