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债券的会计分录(出售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时)

 2025-09-05 02:57:01  阅读 262  评论 0

摘要:资产是会计知识里面的重点也是难点,对于资产的财税核算,我们需要从业务本质上进行理解。下面虎虎就给大家讲讲资产当中,有关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出售债券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出售债券时,把实际获得的钱,登记在“银行存款”的借方,贷

资产是会计知识里面的重点也是难点,对于资产的财税核算,我们需要从业务本质上进行理解。下面虎虎就给大家讲讲资产当中,有关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

出售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出售债券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出售债券时,把实际获得的钱,登记在“银行存款”的借方,贷方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可能在借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借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差额)”等科目下面。

需要注意的就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的会计科目,只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利息,才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而“投资收益”属于倒挤出来的金额,可借可贷。

举例说明

假设虎说财税公司购入了一个3年期的债券,面值100,票息3%,年付息。则到期收益率为4.1237%,以97买入100张的会计分录如下:(为方便计算,年初的摊余成本及实际收益做了简化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9700

贷:银行存款 9700(97*100)

第一年末资产负债表日,该资产公允价值为99,此时,该债券的摊余成本为9800(9700+100=98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00 (9700*4.123%-300=400-300=100)

应收利息 300

贷:投资收益 400(300+1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9900-9800)

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100

第二年资产负债表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600,并以9600处置该资产,此时该债券的摊余成本为9900(9800+100=99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100 (9900-9800)

应收利息 300(100*100*3%=300)

贷:投资收益 400

借: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300(9600-9900=-3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

借:银行存款 96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投资收益 3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9700

-利息调整 200

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200

该案例中,债券以折价买入,摊销到每年的收益是100+300=400,其中,100是每年的摊销额,300是每年的票息,所以每年的收益是400。

到第二年末的时候,该债券的摊余成本为9700+100+100=9900。但是,其公允价值为9600,二者差额=9600-9900=-300。

减值的情况对利润表会产生影响。你可以理解为,第二年的收益若继续持有,仍可以获得400的收益,但是因为以公允价值9600处置后,仅能获得400-300=100的收益。

出售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会计分录:

1、权益性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成本+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债务性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出售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1、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价值下降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购买债券的会计分录(出售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时)】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29927.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190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