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证明(整合资源)

 2025-09-05 18:39:01  阅读 112  评论 0

摘要:整合资源 多措并举为困难大学新生铺平求学路威县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简介高度重视 | 研究落实 | 安排部署亲爱的大学新生们: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整合资源 多措并举

为困难大学新生铺平求学路

威县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度重视 | 研究落实 | 安排部署

亲爱的大学新生们: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决定,确保不让一名大学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多措并举,为困难大学生的求学路保驾护航,各相关单位已经做好准备接收工作,请认真阅读,根据需求情况及时申请相关政策,确保顺利入学!

一、中央彩票“滋蕙计划”助学项目

(一)牵头单位:威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高中毕业学校

(三)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优先资助: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五)申请程序: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申请程序为:学生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学生出具书面申请一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建档立卡、低保、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需提供相关证明;重大疾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一份;录取院校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学校汇总后将材料交教育局财务股。---县教育局收到学生申请表后,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款。发放形式为银行卡发放。

(六)申报时间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至2022年8月20日完成申报。

二、“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

(一)牵头单位:威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高中毕业学校

(三)资助对象:

具有邢台户籍,在我县参加高考,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家庭学生;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3.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且确定入学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四)资助标准:

根据今年受助学生人数,具体确定资助标准,原则上“一次性”资助,上限为3000元,下限为2000元。

(五)资助程序: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申请程序为:学生填写“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申请表---学生出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父或母残疾等证明材料或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录取院校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各复印件一份---学校走访核实。

(六)申报时间

1、本科批次录取学生2022年8月5日前完成申报。

2、专科批次录取学生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申报。

三、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一)牵头单位:威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原就读学校、各学区中心校

(三)资助对象:

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

1.脱贫家庭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8.烈士子女;

9.低收入家庭学生;

(四)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主要解决大学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五)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时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dxxsjz.hee.gov.cn,利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时户籍所在地是威县),填写相关信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完善个人录取信息。--提交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申请表、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结果查询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河北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残疾证、烈属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汇总后将材料交教育局财务股。---县教育局收到学生申请表后,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款。发放形式为银行卡发放。

一中、二中毕业的新大学生和职教中心毕业的新大学生在本学校申请提交材料,县外就读的由学区负责收取并进行信息初审。

(六)申报时间: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至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申报。

四、“福彩献真情 爱心助学子”活动

(一)牵头单位:威县民政局(光明路69号)

(二)承办单位:威县民政局(光明路69号)

(三)资助对象:

1.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被本科院校录取,家庭困难的我市学生。

2.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且被专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我市孤儿。

3.以上不包括对口类、体育类、艺术类学生;不包括被军队院校录取的学生;不包括被民办院校、独立院校录取的学生。

(四)报名所需资料

1.2022年“福彩献真情 爱心助学子”活动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需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在线打印)

5.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在线打印录取结果)

6.学生本人开设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自己撰写的情况介绍(包括刻苦学习经历、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8.其他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档立卡脱贫户(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乡级(含 )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开具的盖章证明。

(3)其他困难家庭的学生,如父母(双方或一方)身故、残疾、患重病(白血病、尿毒症等)需长期治疗、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等),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火灾、洪灾、地震等)致使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情况证明信(包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内容),城市学生需加盖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公章,农村学生需加盖村委会及当地乡(镇)政府公章。

(三)报名日期:6月27日~8月18日

(四)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威县民政局一楼社会事务股(光明路69号)报名。

联系电话:0319-6166366

联 系 人:徐平 田春景

五、捐资助教“特困大学生暑期资助”项目

(一)牵头单位:威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威县教育局

(三)资助对象:品学兼优,且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届准大学生。

(四)资助金额:拟资助准大学生10人,标准:2000元/人,计2.0万元。

(五)资金来源:威县公益志愿者协会、作协、新联会、工商联等社团,以及慈善人士。

(六)申请程序与资助对象核定

1. 即日起至8月1日:使用表单填写申报表,网址:http://hbweixian.mikecrm.com/CYLRPVx

2. 8月2-5日:教育局捐资助教办公室安排入户走访、审核资料、确定资助名单;

3.8月6-10日:公示资助名单。

4.8月11-17日:召开会议,发放善款

六、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牵头单位:威县教育局(威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

(二)承办单位:威县教育局(威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

(三)河北省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

河北省生源地国开行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年1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按年申请,按年发放。根据规定,申请我省生源地国开行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享受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的优惠政策(专升本、本升研后生源地助学贷款继续享受此政策)。贷款期限原则上为6――10年。

(四)申请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清单:

1、学生在河北省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贷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认定表》(认定表内容除个人承诺手写以外,其它内容机打并全部填写完整)。

2、首贷学生携带《申请表》、《认定表》、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续贷学生需在学生贷款管理系统提出续贷申请,并打印《续贷申请表》,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携身份证来办理即可,或者选择远程办理。

4、 新生带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老生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贷款集中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5日起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319--6151001 6150368

来源:威县教育局

编辑:解保硕 高 丹

审核:王 冰

签发:董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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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31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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